个体户哪些情形,需要设置简易账?预防税务风险,注意这5个问题

个体户哪些情形,需要设置简易账?预防税务风险,注意这5个问题

1、个体户符合哪些情形,需要设置简易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2、单位提供的是服务,开具发票的时候没有数量标识可以吗?

开具发票的时候,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按相关税法规定发票信息需要依次据实填写,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劳务或者提供服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开具发票时候可以不用填写。

3、个人转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允许扣除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因此个人转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按上述规定进行扣除。

4、单位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怎么计提折旧?

企业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如属于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如属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该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并入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从改扩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重新按税法规定的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如该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5、一般纳税人企业注销时,留抵的进项税额可以办理退税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