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案是歷史性審判嗎?

文筆緣


對“歷史性審判”理解不同,也會對朴槿惠案是不是歷史性審判有不同的回答。我對“歷史性審判”是這樣界定的。在韓國法院審判朴槿惠的過程中,只要是開創了韓國曆史記錄的,超越韓國法院審判別的總統做法,都屬於歷史性審判。



第一,朴槿惠總統被審判二年來,是伴隨著樸粉的週週機會而進行的,開創了韓國曆史新紀元。

2017.5.23.日朴槿惠首次接受韓國法院的審判,至今審判了100多次,比歷史上其他總統審判10多次,的確讓人驚呆例如:前總統盧泰愚,全斗煥,李明博審判次數明顯減少。

第二,隨著審判的深入,朴槿惠被指控的罪名有18項增加到21項,判決只有閨蜜干政案和罰款的時候,朴槿惠又被提起選舉舞弊案和國情院受賄案。開創了韓國法院使用間接證據“有罪推定”的審判策略。

朴槿惠“嫁給國家的女人”,沒有父母,沒有丈夫,沒有子女,不具有收受賄賂的動機,從罪名追加的過程看,韓國法院在沒有搞清楚問題的全部的時候,急於審判導致了問題叢生,想把朴槿惠案件辦成鐵案的法院,也算開創了歷史。

第三,從一審法院判決朴槿惠被罰款的數額看,偏離了法制軌道,引起了國際社會的詬病。

目前證據證明朴槿惠國情院受賄案是崔順實接受35億韓元中的2億韓元受賄(摺合人民幣122萬元,摺合美元才18.5萬美元),並沒有證據證明朴槿惠直接受賄。同時與盧泰愚全斗煥動輒幾個億美元的貪汙是小巫見大巫,也與李明博的貪汙受賄金額不成比例,少的可伶。

第四,朴槿惠二審三審一拖再拖,讓國際社會懷疑韓國的法律乾脆是對於朴槿惠量身定做的,為什麼關押她可以無限期拖延?這也是朴槿惠粉絲每週舉辦集會的原因之一,開創了韓國法院審判一個過期的總統,而支持率一致維持在2%的原因。

第五,韓國法院過去審判過的總統都是男總統,唯有朴槿惠不僅僅是彈劾下臺的總統,而且是一位女總統。也算韓國法院開創了歷史。


錦繡中華一捧土


按照韓國媒體的說法,朴槿惠一審判決為歷史性審判,理由是從總統瞬間成為被告、“嫁給”國家的女人到涉嫌犯罪的女人。不過,隨著案件的逐漸深入,法院二審到大法院再審,朴槿惠案件成為了韓國曆史上最棘手的審判。

從“親信干政門”發酵的陣勢,數百萬人抬著棺材上街遊行要求朴槿惠下臺,這不僅是韓國曆史,就是韓國建國以後世界各國也沒有發生過,從這一點來看,對於朴槿惠的判決可以說是歷史性審判。


之所以韓國民眾“倒樸”浪潮迅猛,波及面太大,才引起人們倍加關注。也正因為此,韓國檢方便“傾全力”如臨“大敵”,對朴槿惠案件進行了“全面徹底”的調查,出現了一個韓國在世界上最獨特的審判過程,三案不同時審判。

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因為韓國檢方對朴槿惠案件最初量刑30年,一審判決法院判處24年,檢方不服上訴,在二審判決中檢方又增加了違反選舉法和國情院受賄案。也就是說,如果一審法院按照檢方的量刑30年去判決,或許就不會再增加後兩項罪名。違反選舉法案一審判處2年,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可是,國情院受賄案卻出處很大,檢方指控國情院“上供”給青瓦臺35億韓元的特殊經費全部是受賄給朴槿惠,一審法院卻認定為造成“資產流失”,檢方不服上訴,二審法院定於5月判決。之前,法院在審判青瓦臺三位秘書時,認定國情院“上供”的35億韓元的特殊經費中2億韓元(約合122萬元人民幣)為賄金。關於朴槿惠“親信干政門”案件,二審判決25年,檢方不服上訴到大法院,大法院至今尚未判決。

總體來講,三案不同時判決,是因為檢方與一審、二審法院意見不一致,一審、二審法院對事實的認定也存在差異。


朴槿惠案的最大特點是聲勢浩大,似是罪行深重,可是檢方指控21項罪名都是證據不全,朴槿惠拒絕承認所有指控,而且朴槿惠的經濟來源沒有非法收入。在人們把關注的目光都投向朴槿惠案的最終結局時,大法院不得不一再延遲審判。

表面上看朴槿惠案轟動韓國和世界,實際上所涉及的罪行與全斗煥和盧泰愚相差的實在太遠。盧泰愚受賄5000億韓元(6.5億美元),全斗煥涉及的達數十億美元。在韓國包括現代、樂喜金星、大宇、東洋等30多個世界級財團都捲入了政治獻金,這些財團領袖犯罪記錄累計達到36人次,平均每人1.2次。朴槿惠檢方認定崔順實433億韓元是共謀,僅僅涉及了李在鎔和辛東彬等人。而朴槿惠根本沒有得到錢,就算法院認定國情院2億韓元為賄金。這點錢相比全斗煥和盧泰愚可以忽略不計。所以把朴槿惠案件看做是歷史性審判,實在是高看了。


但是,朴槿惠是特檢組調查後認為犯了“重罪”才被彈劾下臺的,在檢方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被羈押了2年多,而且朴槿惠的百萬支持者要求釋放朴槿惠,令大法院左右為難無法判決。不管是判有罪也好,無罪也好,終將開創韓國總統前所未有的判決。可以說是歷史性的審判。


適情雅趣


對朴槿惠的審判,並不是什麼歷史性的審判,充其量是韓國版的“歷史性”審判!
我們都知道,自從1948年建國後,韓國前11位前總統,全軍覆沒,無一倖免,這在世界上絕無僅有,而對朴槿惠的彈劾,並被判重刑,打敗朴槿惠的並不是韓國法院,也不是韓國國會,而是“民意”使然,所以,朴槿惠案,表面看,並沒有什麼稀奇,但非得要和歷史性硬套的話,那道還真有幾項,但僅限於韓國曆史哦……

1.朴槿惠是韓國曆史上第一位在任上被彈劾的總統;

2.朴槿惠是韓國曆史上第一位被彈劾並被判重刑的女總統(也是唯一);

3.朴槿惠是韓國曆史上被指罪名最多的前總統(從開始的13宗,到18宗,再到現在的21宗);

4.朴槿惠案對韓國政壇和社會所產生的影響,超過韓國曆史上任何前總統。
所以說,朴槿惠案是由扭曲的韓國政壇,韓國民族特有的狹隘性格,和大國間激烈博弈中所引起的,這在韓國的歷史上,當然可以大書特書一筆,但在浩瀚的世界歷史上,朴槿惠案只能像流星一樣,一閃即逝……


海之波濤3


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案是歷史性審判嗎?
韓國前總統朴槿惠

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從總統論落到階下囚。在韓國史上是被指控罪名最多,審判期最長,至今還在負罪審理等待宣判中,可以獲刑33年。終結案落幕不知何年何月,也以稱得上是歷史性審判最長的涉嫌犯罪嫌疑人。(總統)

[朴槿惠是韓國史上第一位女性總統,也是韓國史上唯一父女總統之一,也是韓國第一個被彈駭成功導致下臺的總統,也是韓國政壇史上第一個選擇做三無人,把自己嫁給國家的人]


朴槿惠

朴槿惠是2014年韓國多票選舉後做上了韓國十八屆總統。2017年2月20許被涉嫌閨蜜(親信干政案)彈駭下臺,3月31月凌晨被捕拘留。接受一審法院審理110多次,按韓國法律規定,按拘留審理2個月前,就得對嫌疑人做出審判!而逾期不審判者就認為無罪釋放。可在朴槿惠身上法院改變法律,因檢方取證不足而任意延長朴槿惠羈押時間,朴槿惠打此就不相信法院,也不出庭受審,任憑法院去宣判,國選律師聲稱這是韓法的恥辱。



別的且不說,單就這個涉嫌親信案例一託再託,直到2018年4月6日,首爾地方法院以嫌疑人缺席,直播作出一審判決,判朴槿惠有期徒刑24年,並罰款180億韓元。朴槿惠既沒接受判決,又沒提議上訴。而韓撿方感覺對朴槿惠判輕了,不服宣判上訴了。((再從另韓法規定!嫌疑人最長能延長3次,每次2個月計算,17年6月至18年4月,這個宣判時間也超過延長拘留時間,從韓國法律法規角度講,對前總統朴槿惠又是一個不公平。))8月24日,二審高等法院,根據檢方上訴材料,對朴槿惠涉嫌親信干政案做出宣判,刑期增加到25年,罰款增加到200億韓元,朴槿惠仍未出庭。韓撿方繼續不滿,繼續上訴到韓大法院(也是韓國最高法院),韓大法院10月1日公佈延長朴槿惠拘留時間,最大限度在2019年4月初至中旬前,期滿無法再延長拘留時間,朴槿惠涉嫌親信干政案將要落下帷幕,案件正在抓緊審理中。

(為什麼說朴槿惠案稱得上歷史性審判呢?

[眾所周知!朴槿惠彈駭受審判是涉嫌親信干政案。而朴槿惠拘留受審期間,被撿方又撕出了二大案,指控多項罪名,不在同一時間起訴於法院,有意讓朴槿惠在獄裡受折磨,朴槿惠不低頭認罪誓不罷休。]

朴槿惠涉嫌國情院收賄賂,貪汙案2018年1月檢方起訴。

涉嫌違返選舉法2018年2月起訴。

2018年7月20日,首爾地方一審法院對此兩案作出宣判,認收賄貪汙罪名成立,造成國庫損失屬實,判朴槿惠有期徒刑6年,並追繳33億韓元,判違返選舉法2年有期徒刑。檢方不服又上訴了,2018年11月二審法院對朴槿惠涉嫌違返選舉法作出宣判,宣判則維持一審判決,還是2年有期徒刑。而對涉嫌國情院收賄賂貪汙案未審,移轉入下年。



韓聯社報道!韓國高等法院2019年3月18日確定,朴槿惠國情院受賄案5月30日上午10點在首爾高等二審法院開庭。韓聯社說,朴槿惠本人出庭可能性不大。

至於國情院收賄賂貪汙案二審判朴槿惠多少年,罰多少款,仍是一個未知數,韓撿方是否上訴?可過不了幾天,朴槿惠已迎來被捕入獄2週年了,朴槿惠還有沒有新的逼撕罪狀,這都是無法想象到的,僅己遭遇涉嫌三大案何時得終案,託推審判對77歲,身體不太健康的前總統朴槿惠來說,顯然是一種折磨性的審判了。




文筆緣


2017年5月23日,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首次出庭,接受其有關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等18項罪名的審理。從“嫁給國家的女人”到“犯罪嫌疑人”,很多韓國媒體將朴槿惠庭審稱為“歷史性審判”。那麼,韓國對朴槿惠的審判是歷史性審判嗎?


韓國媒體沒有解釋為啥將朴槿惠庭審稱為“歷史性審判”,而且“歷史性審判”也是一個模糊概念,所以,很難確定朴槿惠庭審是不是“歷史性審判”。說其是,有道理;說其不是,也有道理。


說其是,理由有三:


一者,朴槿惠是韓國曆史上第一位女總統,也是韓國曆史上第一位在任期內遭彈劾下臺而且受到審判的總統,因此,將朴槿惠庭審稱為“歷史性審判”並不為過,這本身又創造了韓國的歷史。


二者,正如韓國媒體所言,朴槿惠自稱是“嫁給國家”的“無父母、無丈夫、無子女”的“三無女人”,最後卻遭到韓國國家、法院的審判。韓國曆史上還有“嫁給國家的女人”受到審判嗎?沒有,朴槿惠是獨一無二的,也創造了韓國的歷史。


三者,朴槿惠受審次數、拒絕出庭時間等,也創造了韓國曆史。朴槿惠之前的兩位前總統盧泰愚、全斗煥,都是經過20多次審判後就作出了一審判決,而朴槿惠僅僅“親信干政門”案就審判了100多次才作出一審判決。在受審過程中,朴槿惠多次以健康為由拒絕出庭,在2017年10月被法院延長羈押期限後不再相信韓國法律、從此拒絕出庭,直到現在一年多時間從未出庭。朴槿惠拒絕出庭的時間,也是韓國目前的一項歷史紀錄。


說其不是,也有理由:


第一,韓國從建國至今經歷了10多位總統,目前沒有一位善終總統,朴槿惠遭彈劾下臺、受審獲刑,沒有善終,一點也不奇怪。這是韓國總統的宿命,這是“青瓦臺魔咒”,既然朴槿惠當了韓國總統,沒有逃脫這個“魔咒”有啥奇怪?


第二,韓國政壇有清算總統的“光榮傳統”。朴槿惠之後的總統文在寅與朴槿惠不屬於同一黨派,當然要對朴槿惠進行清算,何況文在寅與朴槿惠還有私人恩怨,所以,朴槿惠受審應該說是一種必然,至少目前來看是一種必然。同為韓國前總統的李明博,因與朴槿惠屬於同一黨派,所以當了幾年韓國唯一善終總統;而文在寅上臺後,由於兩人分屬不同黨派,所以李明博也遭到清算——受到韓國法律的審判。


當然,“歷史性審判”也就是一種說法,對任何一個人的審判都可以說是“歷史性審判”,因為都是獨一無二的。所以,沒有必要在朴槿惠庭審是不是“歷史性審判”上糾結,你說它是就是,你說它不是就不是,每個人心裡都有一杆秤。





 


毛開雲


從世界範圍來看,韓國對前總統朴槿惠的審判談不上是歷史性審判,因為這種審判不具有如二戰對戰犯大審判這種改變歷史的特性。不過從韓國本身來看,對前總統朴槿惠進行的審判頗具歷史性,朴槿惠是韓國第一位女總統,是韓國第一位被彈劾下臺的總統,是韓國第三位以被告身份進入法庭的前總統,對朴槿惠的審理過程也是突破歷史,在一審和二審時進行了電視轉播。

朴槿惠的人生經歷頗具戲劇性,1952年朴槿惠出生於韓國大邱市,1961年隨著父親朴正熙政變上臺,朴槿惠成為了萬眾矚目的韓國公主,1974年母親陸英修遇刺身亡,正在海外求學的朴槿惠匆忙結束了學業,回國代替母親履行“第一夫人”的職責,開始幫助父親處理政務,1979年父親遇刺身亡,朴槿惠的人生徹底跌進了深淵,不但徹底失去了父母的庇護,還要面對全斗煥展開的批判朴正熙運動,朴槿惠因此一度崩潰,有了輕生的念頭,只是還有弟妹需要照顧,也有要幫父親正名的心願未了,才讓朴槿惠不得不在絕望中變得堅強。直到1997年,金融危機後的韓國國內有了懷念朴正熙時代的浪潮,遠離政壇18年的朴槿惠開始重新步入政壇,2004朴槿惠當選大國家黨黨首,2012創造歷史成為了韓國第一位女總統。此後因為朴槿惠一直沒有結婚,其有意將自己塑造成了一位嫁給國家的女人,只不過嫁給國家就是一種假象,2016年閨蜜干政醜聞爆發,徹底打破了朴槿惠虛偽面目,朴槿惠確實沒有結婚,平時也不關照弟妹,可卻有一位名叫崔順實的閨中密友,不但作為平民可以左右國家總統,還利用朴槿惠手中權力大肆斂財。因此2017年朴槿惠被彈劾下臺,從擁有無數光環的國家總統淪落成為了罪名累累的階下囚。

雖然韓國曆任前總統基本都沒有好下場,比如首任總統李承晚涉嫌舞弊被迫下臺流亡,朴正熙被刺殺身亡,全斗煥和盧泰愚以貪汙罪被逮捕,盧武鉉被控受賄後跳崖自殺,朴槿惠前任李明博也被控受賄、貪汙和濫用職權等多項罪名被判入獄15年。但是要論最特殊的非朴槿惠莫屬,朴槿惠不但因為“閨蜜干政案”成為了韓國曆史上第一位被彈劾下臺的總統,獲得的刑期也是歷史最高,閨蜜干政、國情院受賄和干涉選舉等三案多項罪名,目前讓朴槿惠獲得了33的刑期,而且後續還有追加的可能。

(朴槿惠第一次出庭畫面)

至於題主所問朴槿惠涉嫌三案為什麼不共同審理宣判?其實三案審理宣判並非絕對分開的,朴槿惠“閨蜜干政案”2018年4月6日一審宣判,被叛刑期24年,罰款180億韓元,2018年8月24日二審宣判,刑期增加到25年。國情院受賄案和干涉選舉案於2018年7月20日共同一審宣判,國情院受賄案被判刑期6年,干涉選舉案被判刑2年,2018年11月干涉選舉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至於為什麼“閨蜜干政案”與“國情院受賄案及干涉選舉案”分開,一是韓國檢方上訴時間不同,親信干政案早在2017年4月就開始公訴,干涉選舉案在2018年2月才開始起訴,受賄案在2018年1月曾追加起訴;‘二是閨蜜干政案是特案重案,廣受關注,有必要單獨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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