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住进集体统一房子后原来的房子和土地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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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住进集体统一安置房后原来的房子和土地该怎么处理?

在农村,很多人还住着以前的那种土木结构或者石木等结构的房屋,由于年久失修等原因,加之一些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自身经济能力有限,无法修缮,还住在农村危房中,为了解决这部分农户的住房安全问题,国家推出了农村危房改造及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那么当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住进了以农村危房改造或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进行集中安置的新房后,他们原来的房屋和土地怎么处理呢?


我们先来看原来的房子,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政策,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只是在经济上比较特殊,在其他法律法规面前和其他农户一样,需要平等对待。那么他们的原有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收回,原来的房屋会被有偿腾退,这个在一些地方事先是和搬迁户签订好相关旧宅基地腾退协议的。


我们再来看看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搬迁后的土地问题,还是原来上面那句话,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与其他农户的区别在家庭收入上,也就是经济条件上,在相关的法律法规面前还是一律平等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土地承包期间原则上不对承包地进行调整,而且农民进城买房也不得以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等为条件,而且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顺延三十年保持不变,因此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即使入住统一安置的房屋,其承包地依然归他们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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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住进集体统一房子后原来的房子和土地该怎么处理?

对于这个问题来说,基本也是要符合现在国家对于宅基地和耕地承包的政策。因为国家的基本政策是不容许改变的。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国家现在有一定的扶持政策,比如危房改造或者异地扶贫搬迁等。但是也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这些贫困户或者低保户在搬进集中安置的新房后,原有的房子和耕地怎么处理?

1、宅基地。按照目前的宅基地相关政策和法规来说,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在搬进新居后,原有的房屋和宅基地是需要被村集体有偿收回 ,这也是为了减少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的经济压力。虽说如此,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也是需要遵守 “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这是没有回转的余地的。所以,在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搬进集中安置的新房之后,需要将原有的宅基地退还给村委会,让村委会进行转让,是土地活动起来。

2、耕地。对于耕地来说,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是否搬入集中安置的新房和其承包的耕地来说不发生关系的。也就是说,其仍然保留原有耕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因为现在国家对于耕地承包的政策是维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保持不变,特别是在土地确权之后,即便是承包土地的户口中出现人员消减或者户口簿中的人员全部消亡之后,村委会仍不能随意的收回其承包的耕地。这在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有着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而且在“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所以,是否搬入集中安置房,和承包的土地不发生关系,而且土地的承包权也不容剥夺。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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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全国各地都在农村开展扶贫工作,特别是对农村经济条件差的低保户和困难户统一修建安置房,并为低保户和困难户备齐了一切家庭生活设备用品,他们举家空手就可以搬进分配到的安置房入住。

那么,他们住进国家扶贫集体统一安置房后,原来的房子和土地怎么办?

一、目前国家对困难户的统一扶贫搬迁,并没有对户口和土地政策作出具体强制性规定。主要是解决困难群体的住宅和生活困难问题。当然有些地方为增加城市人口,也对户口迁移作出了必须迁出的要求。

二、困难户搬迁到集体安置房后,原则上原来的老房子要撤掉,必须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一户一宅”相关政策。当然没有完全撒掉老房子的也有,反正睁一支眼闭一支眼。房子撒掉后,很多地方村集体并未收回宅基地,农民都把撤掉房子的宅基地变成耕地,当然也有收回宅基地的地方。


三、困难户搬迁到集体安置房后,他们户口依然在农村,他们的耕地依然有承包经营权,他们可以将原有耕地进行有偿转让,流转,除有部分困难搬迁户在城市打工为生外,大多数困难搬迁户依然在耕种自己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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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低保户、贫困户还是一般农户,都必须遵从“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因此,享受了集体房子,就必须放弃原有宅基地。现在扶贫的建房政策,主要有危房改造和易地搬迁两类,贫困户只能二选一享受政策。

原来房子必须拆除

异地搬迁顾名思义就是“用宅基地换安全住房”!搬进集体安置的住房,原来的房子就必须拆除,避免安全隐患、防止土地浪费。一般情况下,旧房拆除后宅基地复垦所得耕地,仍归原房主所有。

土地承包关系不变

根据目前的土地政策,享受易地搬迁的群众离开原来村落,搬入集镇社区或者进城购房,村集体并不回收土地,土地承包关系依然存在。因此,贫困户可以放心享受异地搬迁政策。至于30年以后怎么变,其实完全不用担心,因为90后、00后根本不关心也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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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住进集体统一安置房后原来的房子和土地该怎么处理?

作为基层干部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住进了以农村危房改造或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进行集中安置的新房后,他们原来的房屋和土地怎么处理呢?这个问题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


先说土地吧,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土地承包期间原则上不对承包地进行调整,而且农民进城买房也不得以退出农村土地承包等为条件,而且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顺延三十年保持不变,因此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即使入住统一安置的房屋,其承包地依然归他们承包经营。

再说房子吧,笔者认为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只是在经济上比较特殊,在其他法律法规面前和其他农户一样,需要平等对待。那么他们的原有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收回,原来的房屋会被有偿腾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个在一些地方事先是和搬迁户签订好相关旧宅基地腾退协议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经批准新划宅基地后原有的宅基地;

(三)户口已迁出本村且已不居住的宅基地;\t

(四)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t

(五)其他应当收回的情形。

综上,虽然土地征收具有强制性和补偿性的特征,但为了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规定了土地征用权不能滥用,因此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住进集体统一安置房后原来的房子和土地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行使,不是村集体想要就能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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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和贫困户住进集体统一房子后,原来的房子和土地怎么处理?这个问题要分开来解答!

首先是房子问题!低保户和贫困户住进集体统一房子后,原来该户的房子基本上是要被推翻的。低保户和贫困户原来居住嗯房子基本上已经是危房,为了避免已经安置好的贫困户和低保户返回入住,造成安全事故,所以只能推翻。原来房子推翻后,宅基地归还村集体所有,今后分给新申请宅基地的农户。

而他们的土地,如果有承包经营权证,土地还是归他们所有,并且50年不变。但如果没有直接继承人一类的低保户,所有家庭成员百年后,这户人家原来承包的土地收回村集体,作为集体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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瀑乡小哥马天琪


我没房子没有车,我儿子还是三级残人,村干部说我们不合格得,难到就因为外出务工吗,那我村有俩个儿子,有房子有车子,就在我们镇上卖的房子,照样儿子外出务工,他们为什么就是贫困户了,我就是四川省阆中市二龙镇宝城宫村Io组的人,三高皇帝远了,村干部他们说了算请求查一下


笑对人生137817088


农村低保户和贫困户,应该是两个不同性质。低保,是只在当年有合服政策范围内条件下,政策性的最低保障。但该每年一重新评。贫困户,是家庭历年困难,几年,或更长年内都难治富的叫困难户。如搬到安至点,有住处,归于本户了,那原危房就拆了,就不应该得赔尝了吧。(个人认为)。


山清水秀158191445


农村低保户,国家城市给了房孑,可在城市却没了生活来源,回农村种点地,可房子没了,虽有地,可路费,连个息脚的地方也没,靠国家给钱,给不、了多少,所以农民人铲了房子,城市建,是一种错误,以后问题慢慢会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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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地方我不知道我们这里凡是有关系的都被评为了贫困户,(家里儿女都有车有房)每年都有几千甚至上万元的钱发放给他们这是真的不信可以查,我就想问问这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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