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私自盜賣4000輛共享單車,被閩侯檢察院批捕


男子私自盜賣4000輛共享單車,被閩侯檢察院批捕

一男子離職後私自盜賣原任職公司報修的共享單車,近日被閩侯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該案是閩侯縣檢察院辦理的第一起共享單車盜竊案。

2018年7月,犯罪嫌疑人賴某從某公司離職後,聯繫其供職期間有業務往來、負責回收共享單車的男子游某,向遊某提供自己造假製作的報廢證明後,以每輛車4.2元的價格向其出售了該公司停放在閩侯縣荊溪鎮牛遠亭路邊的4000輛報廢ofo共享單車,一共獲利37500元,並將贓款佔為己有用於日常花銷。

經閩侯縣價格認證中心價格認定,4000輛ofo共享單車在2018年10月18日的認定價格為2013571元。目前,閩侯檢察院已批捕犯罪嫌疑人賴某,本案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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