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失業金10年,合同到期單位不給辦失業怎麼辦?

用戶538924220419


首先明確一個概念,失業金全稱是失業保險金,是用人單位+員工按員工上年月工資總額的3%(單位承擔2%,個人承擔1%)交納的,是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和員工一項就業政策,是用以防止因公司問題造成員工失業的另一重保障,企業交納的失業保險金一直在由政府社保部門統籌專項管理。作為一種失業保險金,算是保險的一種,有一定眾籌濟困的性質,那麼失業保險金領取是有條件的。

什麼情況下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那你交了10年失業保險金10年,那麼就達到了條件一,但你說的合同到期,單位不給辦失業,就要看這個合同到期,是你個人意願主動辭職還是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你個人主辭職的話,第二條規定得很明確要求非因本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造成失業,你就不能申請失業保險金啦。

單位原因不給出具失業證明,該怎麼辦?

關於勞動者如何辦理失業保險,《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也有明確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

合同到期,如果是單位與你解除勞動合同,你將領取到單位至少N+1個月的工資的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還需要你為出具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的證明,你還可以到社保部門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保險金。如果你本人意願辭職的話,你在用人單位人脈關係比較好的話,還是可以讓單位的人事部門的同事寫個虛假的理由,也可以領取到失業保險金,但他們一定要把你的名單上報才行,不然你就是屬於騙保性質,有嚴重後果的。

如果用人單位故意刁難你,辭退你還不給你出具失業證明,你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去舉報維權處理。


米哥職場漫談


以北京為例,和您分享一下失業保險相關的知識。

  • 失業金的領取條件如下:

①失業保險連續繳費一年以上

②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 失業保險的發放標準如下:

  • 領取失業金的方法如下:

1.本市城鎮戶口的

辦理社保減員時填寫好轉出的街道名稱,本人持檔案到戶口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失業窗口辦理相關手續即可。

2.外埠城鎮戶口的

可以將失業保險清算,需要材料如下:

(1)加蓋單位公章的解除勞動(聘用)合同證明:如是合同終止情況,證明中務必體現“合同到期不續簽”或“被動離職”以及“公司提出”等字樣。同時,必須有員工簽字。

(2)請提交《外埠城鎮人員和農民合同制職工失業保險待遇申領登記表》選擇“在京領取”。

(3)員工本人及單位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3.農業戶口的

可以將失業保險清算,所需材料如下:

(1)加蓋單位公章的解除勞動(聘用)合同證明;

(2)加蓋單位公章的《外埠城鎮人員和農民合同制職工失業保險待遇申領登記表》

(3)員工本人及單位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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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服務智詢師


你好,之前寫過一篇有關失業保險的文章,失業保險領取需要知道這些:

一、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在我們領取失業保險之前,我們需要在上家公司社保繳費滿一年,而失業期間的這段兒時間,才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比如代繳醫療保險,喪葬、撫卹待遇等等,但不包括養老保險,所以如果在意養老斷交這樣的情況,建議以個人身份繳納社保

2、非主觀意願離職的情況,比如:勞動合同終止了,並未續簽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不好的情況是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給薪資,然後我們主動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是自己提出辭職尋找更好就業,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但曠工被公司開除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的。失業保險是為了保障大家,能夠繼續正常生活,並非是一些人偷懶的綠色通道,所以求職登記也是必要的,如果偷懶沒有積極找工作,這樣的人將會被取消領取資格

滿足以上三條的失業人員,可在失業之日起60天內,到相關單位申請失業保險金。

二、失業保險領取額度計算: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

三、失業保險金可領取多久:

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strong>的期限,主要是根據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

累計繳費時間1年到5年,最多可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超過5年的部分,按照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領取最長時間不超過24個月。

對於再就業後又失業的,繳費時間需要重新計算,與上次領取的失業金月份合併計算,仍然需要符合最長不超過24個月。也就是說,上次失業領取了6個月,這次失業最多可領取18個月


希望以上的內容可以解答你,有其他問題可以聯繫,點擊上方關注,如果有其他更好更關心的問題,或是有想指正的地方,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


杭城社保達人


一直以為,無數人捨生忘死的革命就是為了打破剝削制度下的包身工,結果轉來轉去大家還是包身工。



楓葉留香


合同到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續簽,一種是失業,你的這種情況原單位必須要給你繳納失業保險。



這個問題說的不清不楚。單位不給辦是不去社保局給你辦手續呢,還是檔案不轉移呢。

前一種情況材料齊可以自己跑,後一種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是不是您單位捨不得穩崗補貼,不願意辦哦。


飯後鐘


你不符合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條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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