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在憲法法院中有兩位院長都是“自己人”,為什麼還會被判重罪?

阿佩呀


憲法法院負責解釋憲法,審查各種法規是否符合憲法,對總統和高級公務員進行彈劾。而大法院負責受理審查和判決下級法院上訴案件。

總統以下公務員以及憲法法院和大法院法官的違法案件,都由檢察官負責調查,然後指控到法院,由法院進行判決。

韓國的憲法法院和大法院從院長到法官,都不允許加入各黨派,以示執法公正。


朴槿惠案件,是經過民眾“倒樸”運動、特檢組初步查明涉嫌親信干政、貪腐和世越號沉船瀆職後,由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秋美愛提出,在國會通過,然後遞交給憲法法院。憲法法院9名法官,國會提名3人,總統提名3人,院長提名3人。彈劾總統案件時有6名同意,彈劾案即成立。彈劾朴槿惠時有8名贊成,朴槿惠被彈劾下臺。在朴槿惠案件中,憲法法院完成歷史使命。至於朴槿惠違反什麼法,判什麼罪,由檢察院和法院來完成。

雖然憲法法院院長李貞美是朴槿惠任命的,上文己經提到並不是領導和被領導的關係,但是彈劾總統須9名法官集體表決,院長並不能主導。

朴槿惠與大法院前院長粱承泰關係不錯,但是朴槿惠案件由檢方調查後,須經過一審、二審判決,然後才能到大法院審理。法院只是審判機關,不是調查機關。朴槿惠的罪名都是由檢方調查指控,法院根本插不上手。
說句實在話,朴槿惠當議員時力主彈劾盧武鉉,



律師出身的文在寅據理力爭,彈劾案才沒有通過。而朴槿惠在國會對其違法事實進行質詢和辯論時,均沒有到場。可能朴槿惠認為己經對國民公開道歉3次,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並沒有當回事;也可能朴槿惠處於驚慌失措當中。總之,沒有到場辯論,事實即成立,彈劾案通過。在國會通過彈劾案之前的這一段時間裡,朴槿惠是失誤的。

在韓國民眾“倒樸”的運動中,無疑是韓國的一場“大地震”,這陣勢朴槿惠好像是成為了“最大惡極”、“千刀萬剮”之人,支持率迅速降至4%、2%,為歷屆總統最低。而在野黨共同民黨秋美愛等人,更是咄咄逼人,不僅力主彈劾朴槿惠,連朴槿惠提名的國務總理黃教安也要彈劾,逼迫黃教安淡出政治。與朴槿惠有關聯的人紛紛離開,唯恐躲閃不及災禍臨頭。事實上也確實如此,朴槿惠身陷囹圄之後,親信逐一被逮捕入獄。自由韓國黨黨首洪準杓,為了撇清與朴槿惠的關係,居然將其開除黨籍,可見朴槿惠的名聲已經到了何種地步。而韓國民眾對朴槿惠憤怒,轉化對文在寅的美好期待和“愛”,支持率達到84%的驚人數字。到了這個時候,也就意味著,誰為朴槿惠說話,誰就會遭至民眾的反對,以及被彈劾,甚至是朴槿惠的下場。


即使大法院院長梁承泰沒有為朴槿惠說話,也沒有逃出被逮捕清算的結局。

韓國有一段被日本殖民的苦難歷史,在韓國人當中就形成了兩派,一派是對日本抱有強烈的敵對情緒;另一派是由於美國在韓國駐軍,在美國的影響下,對日本採取務實立場。前一派的代表人物盧武鉉和文在寅;後一派的代表人物朴正熙、李明博和朴槿惠。文在寅在朴正熙時期由參加反樸政治運動,而逮捕入獄8個月,出獄又被強制服兵役,使文在寅當檢察官的願望化為泡影。盧武鉉當總統後,推動韓國出臺了《親日反民族行為者財產歸屬特別法》,就是要徹底清查親日派的財產,在3000多親日派的名單中,就包括朴正熙。盧武鉉被逼跳崖後,其“影子”文在寅與“樸家”和李明博結下了刻骨仇恨。

實際上,這也是韓國兩派你死我活的政治鬥爭。
之所以介紹韓國的政治鬥爭和文在寅與“樸家”

的仇恨,是因為朴槿惠下臺、文在寅上臺之後,必然會掀起一場“腥風血雨”的清算運動,而這場清算運動要比以往的清算更猛烈。這一點外人都能看明白,韓國應該更懂,尤其韓國的政界。也就是說,韓國的政界人士沒有敢出來為朴槿惠說話,包括憲法法院院長和大法院長。

但是,另一派就會認可失敗、坐以待斃嗎?也不是,他們在等待最佳時機對文在寅致命的一擊。韓國的政治鬥爭會一直延續下去。


適情雅趣


韓國憲法法院八名大法官,有三名是朴槿惠親自提名任命的,還有三名是李明博任命的。也就是說在韓國憲法法院裡,有六名大法官,屬於保守派。

彈劾朴槿惠下臺案中,只要是有二名憲法法院大法官,反對彈劾朴槿惠,朴槿惠就不可能下臺。當時,憲法法院代理院長李貞美,是朴槿惠親自提名任命的大法官。也是韓國首位女性大法官。跟朴槿惠可以說,政治立場相同,又是同為女性,年齡相同。


李貞美作為韓國憲法法院代理院長,就是為了朴槿惠投下反對彈劾票,那也是她的職責所在,沒有人能夠制止她,也沒有人能夠“清算她。如果說她有一點可能,她都會反對彈劾朴槿惠。

李貞美作為一名大法官,面對朴槿惠所犯下的罪行,能夠表示贊成嗎?什麼是一個法官的良心?什麼是感恩?李貞美在宣讀對朴槿惠被彈劾有效判決書時,幾次哽咽,淚流滿面,就詮釋清楚什麼是法官,作為一名法官如何去感恩,什麼是無奈。


朴槿惠在韓國憲法法院判決之前,所暴露的一部分罪行,就是鐵證如山。朴槿惠自己,喪失了作為韓國總統的資格。因為韓國憲法法院,為了朴槿惠被彈劾下臺一事,開了17次研究會議。彈劾朴槿惠的決定,不是一般人所想的那樣,就是一時心血來潮;就是文在寅介入司法。而是八名大法官,根據特檢組調查報告,最後不得已做出的一致決定。

要求朴槿惠下臺,有1700萬韓國民眾。要求判朴槿惠死刑,或者是判處她無期徒刑的韓國人有50%以上。支持朴槿惠的人,不到2%。文在寅有什麼本事讓韓國民眾,幾乎全部同意,重判朴槿惠?


文在寅不是什麼朴正熙,通過軍事政變上臺執政。他是民選總統。他在韓國不可能,也沒有一點可能大權獨攬,一手遮天。文在寅到中國訪問期間,韓國媒體重點報道的是韓國記者,在中國被打消息。文在寅的行程,幾乎沒有報道。文在寅任命自己的外交部長康京,也沒有獲得韓國國會通過。他有什麼權利,指揮韓檢對朴槿惠進行“政治追殺”?

中國的樸粉小編們,經常拿朴槿惠一案說事,把韓國司法,說的都是一文不值,和完稀泥都得說,是文在寅政治介入樸案。給人感覺,沒有文在寅,朴槿惠就不會進拘留所,就不會被判重罪。


讓親日媚日,反華坑華的朴槿惠,得到中國人民的憐憫同情;真正抗日親華的文在寅,在華被罵。敢問?薩德反導系統是誰部署的?又需要誰撤掉?朴槿惠在拘留所裡,能撤掉薩德反導系統嗎?部署薩德反導系統,對中國的危害有多大,是個中國人,難道不知道嗎?

中國的樸粉,都是那麼不堪,好賴不知嗎?難道誰做出對我的國不利的舉動,都可以用一句,“迫於美國壓力”,就可以一了百了嗎?人可以無知,因為無知者無畏。但是,人不可以無恥,明明知道是誰在害你,坑你,卻還一味地逢迎,卻還在替對方找藉口。


沒有樸粉小編們,哪來的樸粉。喪盡天良而不自知,天理何在?人格何在?

李明博和朴槿惠,統治韓國長達九年。提拔重用的官員,提名任命司法系統的官員,不計其數。

韓國憲法法院大多數大法官,都是保守派;韓國大法院院長梁承泰,及其大法官們,也都是李明博和朴槿惠親自下令提拔重用的。當初,國會指派的“特檢組”,也是朴槿惠親自任命的。為什麼經過調查,卻指控朴槿惠犯有違憲,違法的重罪?


那時,文在寅在幹什麼?不過就是一名普通的國會議員嗎?他有什麼權利指揮韓檢?

文在寅總統,如何能夠在執政不到一年時間裡,就收服韓國司法全部權利?可能嗎?文在寅何德何能,一夜之間,就所向無敵。

文在寅執政不到二年,韓檢上門調查,就來了三次。包括調取青瓦臺文件和資料。文在寅總統,他的職權不在韓檢監督之下嗎?一個被韓檢監督的人,哪來的權利和自信,去指揮韓檢“政治追殺”,朴槿惠和李明博二位前總統。


韓國司法公正廉明,不會因為一些人的關係,整體影響司法公正。這就是韓國司法深受本國人民,普通老百姓信任的地方。也是保證韓國社會,走向繁榮富強的基石。


阿佩呀


朴槿惠之所以被判重罪,與憲法法院關係不是很大,而與大法院絕對有關。憲法法院只是裁定了國會罷免朴槿惠總統案合法,它只能在法律上褫奪朴槿惠的總統職位,而大法院才最終剝奪了朴槿惠的人身自由。題主的意思其實是兩層:憲法法院為何、大法院又為什麼都要為對朴槿惠落井下石?



第一,先說憲法法院的兩個為什麼。

客觀地說,朴槿惠確實犯了大錯,閨蜜親信干政案,特別檢察組的調查報告十幾萬頁,人證物證俱全,可以說是鐵證如山,在燭光集會的滔滔浪潮巨壓之下,朴槿惠最終被迫公開向國民流淚道歉,平民崔順實幹政板上釘釘。這是作為總統的朴槿惠犯下的不可饒恕的天大錯誤。她確實辜負了選民的厚望,理應為她的錯誤行為付出慘痛的代價,到底是主動辭職呢?還是等著被罷免?朴槿惠選擇了後者。為什麼?朴槿惠仍心存僥倖,一是認為自己雖犯了錯但還沒嚴重到要丟掉總統之位的地步,這就是律師柳榮夏所說的朴槿惠是後知後覺的意思;二是以為憲法法院中確有自己的親信,比如李貞美代理院長,關鍵時刻可能會念及舊情而手下留情。可結果是,恰恰李貞美“恩將仇報”起了巨大的反作用。這又是為何?原因有二:



一是為了避嫌自保而摘清自己與樸懂惠的特殊關係,在洶湧澎湃的燭光集會面前,法律的天平怎能不打顫不傾斜?如果李貞美此時為朴槿惠說話,那韓國民眾會立馬將聲討矛頭指向李貞美,成千上萬口唾沫會瞬間淹死她,臨退體的她能承受得起如此之重?不能;二是李貞美是朴槿惠的親信但不是死黨。韓國深受儒家思想影響,圈子文化根深蒂固,一朝天子一朝臣。朴槿惠任命的官吏包括大法官,肯定是自己中意的,但絕不全是死黨。何謂死黨?利益共同體也!比如相互勾結壞事做絕,共同腐敗坐地分贓,訂立同盟共進退,拔出蘿蔔帶出泥等等。如果朴槿惠與李貞美是這種性質的“自己人”,那關鍵時刻李貞美為了自救也得違心投反對票。事實證明,李貞美投了贊成票恰恰證明不是朴槿惠的死黨,只是心心相印的那種泛泛的“自己人”。



第二,再說說大法院的小九九。

一旦朴槿惠的總統職位被剝奪,她就是一介平民,與大街上的修鞋匠沒有多大身份上的本質區別。司法部門可放開手腳調查了,千萬別說韓國是什麼司法獨立公正之類哄三歲小孩的鬼話,韓國複製了美國的三權分立制度,但終究是個半成品,是個三不象。有人竟然幼稚地認為,文在寅總統沒有參與、無法干預朴槿惠案的走向,呵呵,其實朴槿惠事件是分兩大部分:上半場是想法設法拿掉她的總統,下半場是不擇手段把她送進監獄不得翻身。所有的幕後總導演就是文在寅總統。朴槿惠的國選律師(法院選派)蔡明星最近出版了一本叫《彈劾》的鉅著,詳細介紹了文在寅是如何構政治陷朴槿惠的。



文在寅率領在野的共同民主黨打贏了上半場戰役,手段是操縱民意與與論,表現形式是燭光集會;文在寅利用總統職務又打贏了下半場,手段是破格提拔自己的死黨金命洙為大法院院長。這個連大法官資格都沒有的地方法院院長,為何被連升三級提升為韓國事實上的二號人物?大家都心照不宣也。這個關鍵時刻關鍵崗位的人事任命,起到了事半功倍之效。還用文在寅點透嗎?感恩戴德的金命洙知道自己該如何報答文在寅的再造之恩。果不其然,金命洙上任後,在朴槿惠案李明博案上額外用心,於是就出現了往死裡整朴槿惠的節奏,出現了莫須有的加重判決,出現了韓國憲政歷史上前總統在押狀態下二審三審,出現了八旬高齡的李明博睡覺都帶呼吸機隨時都有猝死危險,而法院不批准其保釋的可憐要求……


書中有毒


其實在朴槿惠下臺的過程中,朴槿惠的“自己人”出力不小。可以說,在韓國局勢動盪之初,就是因為一部分自己人的叛變,才使得朴槿惠的局勢逐漸失控,最終被彈劾、甚至被判罪。

在朴槿惠倒臺的過程中,很多朴槿惠的自己人比在野黨還要“兇狠”。他們都迫不及待地踩朴槿惠一腳,以此同朴槿惠劃清界限、證明自己的清白。

朴槿惠2016年12月9日被國會彈劾,2017年3月10日就被韓國憲法院罷免。在這個過程中,文在寅並沒有上臺,在野黨也並沒有把持韓國政壇、司法部門的重要職位。換句話說,朴槿惠就是被自己的執證黨搞下來的。


“朴槿惠的好閨蜜免去她的職位”

其實這也是韓國黨派鬥爭的老傳統了,很多時候把總統拉下馬的不是在野黨,而是一些自己黨派中的背叛者。畢竟執政黨那麼大,往往會有不同的派系,很多時候總統就成為黨派的棄子。

而朴槿惠就是被各個勢力拋棄的典型。這與她左右遊離,但都有失分寸的外交政策有關。

朴槿惠親俄的時候與相關國家交往過密,倒向美國的時候又倒得特別徹底。結果就是,朴槿惠裡外不是人,韓國的左翼不喜歡她(薩德)、韓國的右翼也不認同她(閱兵)。



她在位的那幾年韓國經濟形式也不好,所以中間派系和民眾也不支持她。這時候,她又出現了可以被攻擊的缺點,在民眾中的支持率瘋狂下跌、甚至跌倒個位數。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青瓦臺魔咒又來了。於是大家為了防止被清洗、防止被朴槿惠牽連,紛紛用落井下石的方式和朴槿惠劃清界限。

這就是韓國人習慣的政治。每隔五年(總統任期),就會有一位總統被自己人拋棄。


注:至於朴槿惠到底是被哪一方最先背叛,這個真的不好說。

從實力來講,可能是韓國的右翼勢力(親美)——因為朴槿惠下臺之後,文在寅上臺之前,薩德的部署不僅沒有中止、反而加快。

這就說明,右翼佔上風、而左翼佔下風。


垂垂老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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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韓國大法院首席大法官是總統任命,但是在“三權分立”的韓國,只有行政權屬於總統,而行政機構卻隸屬司法部,也就是說,大法院的大法官可以“凌駕”於總統之上。

而作為獨立於大法院的憲法法院,卻擁有獨立的司法權利。

2017年3月10日上午,以8:0通過的彈劾案,隨著韓國憲法法院代理院長李貞美宣讀:“我宣佈,所有法官一致決定,罷免被上訴人朴槿惠總統。”的落音,朴槿惠成為1948年大韓民國成立以來第一位被彈劾下臺的總統。



那麼,2017年2月1日,被臨時任命的代理憲法法院院長李貞美與被朴槿惠直接任命的大法院院長梁承泰,為何沒有為朴槿惠開脫?而朴槿惠被判了重刑?

從2016年12月9日國會通過彈劾朴槿惠,再到2017年的3月10日,短短的90天,作為負責對法律違憲與彈劾審查的韓國憲法法院,就做出了足可以改變韓國曆史的“世紀”宣判,通過了朴槿惠的彈劾案。

而韓國法律規定的彈劾審查期卻是180天。



憲法法院代院長李貞美

從圖片中,可以看到,彈劾朴槿惠的當天,李貞美未拆掉頭上的髮捲,就走進了法庭。可想而知,李貞美承受了怎樣巨大的壓力。而短短的90天裡所做的通過彈劾決定,是否顯得有些倉促?畢竟朴槿惠沒有犯下叛國投敵之罪,彈劾朴槿惠的理由是否做到經得起細節的推敲以及時間的考驗?

顯然,李貞美心中沒有充分的底氣與過硬證據的支撐,但是來自執政黨與在野黨的壓力,以及來自如火如荼的民眾大遊行的洶湧澎湃,李貞美也不得不順勢而為。

僅僅過了三天,李貞美就退休了,之後不久,韓國大法院院長梁承泰也辭職了。


所以,從某種程度上看,一降再降的只有2%支持率的朴槿惠,輸在了民意上。而韓國民眾恰恰是一個急功近利的不成熟的民族。從朴槿惠“閨蜜”案曝光伊始的四個月裡,累計1700萬人的燭光遊行中,可以看出,在缺乏朴槿惠絕對證據時,憲法法院就通過國會彈劾朴槿惠案。

很大程度上,時任法官為了迎合難以平息的民眾,而民眾又恰恰被人為操縱。

那麼,以這樣的民意來決定政治事件,只能說是朴槿惠的悲劇,也是韓國司法界的悲劇,更是整個韓國民族的悲劇。



所以,朴槿惠被判重刑,不是她親自任命的哪個大法官可以為之開脫的,其原因主要可以歸結為:

  • 韓國司法的相對獨立與追求;
  • 通過法律滲透政治的無奈;
  • 朴槿惠自身的缺陷;
  • 韓國民眾的偏執;
  • 韓國亟待完善的民主體制;
  • 裹挾執政與在野黨的角鬥。

一個現代化的國家,彈劾自己國家的總統而導致政壇與社會的劇烈動盪,直到羅列21項朴槿惠罪,被韓國地方與高等乃至大法院判刑33年,罰沒款233億韓元。


前大法院首席大法官梁承泰

這中間有“打著法律名義的政治報復”,也有法官一味地追求法律的威嚴與朗朗乾坤,當然,朴槿惠本身的固執與不配合也導致這場審判曠日持久。

其實,朴槿惠案的很多證據很薄弱,特別是崔順實掌控基金會的資金,雖然是大財團所捐贈,但是朴槿惠本人未拿分文。

倘若朴槿惠組建一個強有力的律師團隊,其最終結果絕不是如今的重刑,更不是任由檢察院與法院的法官再三宣讀審判書。

如今,參與朴槿惠彈劾案的憲法法院院長李貞美已經退休,而大法院的大法官梁承泰因為涉嫌制訂法官“黑名單”與阻擾韓籍勞工索賠案被羈押。

那麼,朴槿惠呢?雖然被“特赦”遙遙無期,但是逼人的貴族氣質並未泯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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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靜感悟


這牽扯到了兩個方面的原因:第一、韓國明面上的法律十分嚴格,無論總統犯罪之前與親信關係如何,犯罪之後都必須依法處置;第二、黨派之間的角逐和監督。前總統出事後的新勢力會對總統的案件審理進行監督,不可能從中作梗,也不敢從中作梗。

韓國法院的庭審

朴槿惠的罪行是經過韓國檢方證實的,無論是否為捏造,這些證據都已經被公認了,這樣的證據在韓國法律判定就是有罪。不管朴槿惠曾經是什麼身份,必須做到有法必依和違法必究,法院只是執行者,無權做出人情上的判罰,就算是前大法院的院長梁承泰也不行。

朴槿惠

梁承泰在審理朴槿惠的案件後就辭去了大院長這一職務,但這並沒有讓他全身而退,即便他想退居二線,韓國檢方還是把他拉了回來。2019年1月24日,梁承泰因涉嫌40多項罪名被韓國法院批捕,成為韓國政史上首位被捕的前大法院院長,這至少讓韓國法院蒙羞數年。


韓國前任大法院院長梁承泰

梁承泰被捕並不是巧合,這是黨派鬥爭的必然,就像朴槿惠之後,幾乎與朴槿惠有關係的韓國政壇的大人物都被拉下了水,梁承泰也難逃一劫。朴槿惠被彈劾之後,韓國政壇發生的事件,逮捕的那些人,確實都有理有據,都能說出個一二三四,但這更像是一場發生在韓國的政治勢力清洗。

韓國黨派之爭

通過這些可以推斷韓國的法律還算是鐵律,只不過,可憐的是,這樣的鐵律成為了韓國黨派之間鬥爭所利用的工具,甚至也成為了某些人謀利的工具,不知是該慶幸韓國的法律公正,還是該悲哀韓國法律被利用,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只要韓國黨派鬥爭不止,韓國政壇的烏煙瘴氣就一天不消散,韓國的行政和司法都會被蒙上一層抹不掉的“灰”。


黑先生1998


韓國憲法是傀儡憲法,是按照當年佔領軍美軍的意圖制定的。所以韓國曆任總統下場都很慘,要麼坐牢,要麼自殺。這和青瓦臺的風水有關,青瓦臺後有一靠山,這靠山應在美國,所以韓國總統被美國欺負


作家謝金敏


祝朴槿惠新年快樂!



天籟琴音5885416


主要就是朴槿惠犯了眾怒,連保守派自己陣營裡的那些人都看不過去。在韓國,就保守派和進步派兩個陣營的支持力度,大概六四開,保守派六成,進步派四成,如果按照正常程序,不管什麼選舉,基本上都是保守派完勝。在彈劾朴槿惠的那些憲法法官裡面,大部分都是保守派,如果沒有犯下眾怒的話,正常來說那個審判應該是彈劾無效,但是由於朴槿惠行事太過離譜,脫離了正常人的思考範圍,所以憲法法官裡的那些保守派人士都投了贊成彈劾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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