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執行無“特殊照顧”,公職人員扛著現金來還款

雖然是星期六,德保法院幹警仍堅守工作崗位。下午,德保法院執行局的法官接到立案庭的電話,稱有來訪人員帶著10萬元現金,聲稱要來還款。執行局許局長立即接待了該來訪人員。

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執行無“特殊照顧”,公職人員扛著現金來還款

原來,來訪的是被執行人謝某。謝某系德保縣某單位的職工,2004年11月13日,謝某以養殖需要為由,向德保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借款85000元,借款期限自2004年11月13日至2009年11月13日止。然而還款期限已至,謝某卻一直未履行還款義務。2012年,德保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起訴至德保法院,經審理,法院判決:由謝某償還原告本金85000元,同時支付利息和逾期利息共51500元。

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執行無“特殊照顧”,公職人員扛著現金來還款

判決生效後,謝某以小孩讀書為由,仍然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德保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無奈,於2018年5月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此時,謝某因長期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將近20萬元。法院執行局接到申請後,經系統查詢,發現並劃扣了謝某存款10萬元。

接到消息的謝某慌了神,近兩年對“老賴”的懲治越來越嚴厲,謝某作為公職人員,自然是知道的,但仍之前一直抱著僥倖心理,認為自己是公職人員,法院會網開一面。劃扣錢款後,法院對其開展說服教育: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明確,在職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確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失信情況應作為其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參考。嚴更重者,有可能被拘留,到時候會得不償失。最終,謝某認識到了是事情的嚴重性,趕集向親朋好友借了10萬元錢,拿著現金,到法院償還欠款,並一起償還自己涉及的另外一個案件的欠款,希望能第一時間將自己成為“老賴”的可能性消除。

由於法院不收取現金,執行法官通知其到德保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將錢存入執行專用賬號。至此,德保法院執行結案兩件涉金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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