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樂亭縣紀委監委共撰寫3篇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案件的剖析報告,同時對2家涉案單位進行回訪。通過開展“一案三延伸”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了紀律審查工作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改的治本功效。
一案一總結
對立案案件調查結束後,案件主辦人依據所承辦案件的性質和社會影響程度,採取填表、製作檢查建議書或書面總結等形式,對發案規律、查案經驗、辦案心得、紀律審查工作中應吸取的教訓等方面內容進行提煉歸納。
一案一剖析
對大要案及時進行全面剖析,深刻查找審查對象違紀行為產生的主觀原因、客觀因素,審查對象案發後的悔罪心理、深刻教訓,發案單位在管理和制度方面的缺陷、漏洞及整改意見等方面。
一案一回訪
對符合條件的涉案單位,案件承辦室採取個別走訪、調閱資料、召開座談會和發放調查表等形式,在結案後規定時間內進行回訪,瞭解涉案人員的思想轉變及工作情況,對相關人員進行警示性教育或談話,檢查發案單位落實《案件剖析整改報告》的情況。
主編:金 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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