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衝擊著農村地區的穩定


邪教衝擊著農村地區的穩定

原題目:農村邪教問題一議

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農村地區開始陸續出現了一些邪教問題,不但危害農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而且威脅著農村社會的基本穩定和安全。農村邪教問題的形成與發展,有諸多複雜的因素。從歷史角度看,邪教問題有其特殊的歷史現實背景,從其存在形態來看,邪教問題還有著人類社會較為普遍性的原因。

從歷史角度看,農村的邪教問題,是特定歷史階段的一種特殊現象。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取得了快速的發展,但是這種發展存在著不平衡,其中就包括城市和農村之間發展的不平衡。相比起日漸繁榮的城市經濟,農村的經濟發展相對滯後,兩者間的差異日漸拉大。農村經濟發展的滯後、經濟發展的不平衡迫使農村的居民改變其原有生產方式,棄土離鄉赴外地打工,這一行為引發了農村的“空心化”問題。農村的“空心化”使得農村在自身的經濟發展、社會保障和精神文明生活、乃至基層的政治生活方面,都喪失了主力人口支撐,從而引發了一系列的特殊問題。這為邪教的入侵創造了條件。在農村居民社交和情感需求缺乏、家庭和社會互助不足時,邪教利用施與農村居民小恩小惠等手段,以欺騙手段製造神秘現象造成恐慌,邪教勢力因此得以擴張。

同時,農村勞動力的大量流出,社會公共投資減少、農村社會活力下降,致使農村在公共生活和文化精神方面資源匱乏。公共娛樂活動形式單一、方式簡單,進一步加劇了農村的邪教問題。

改革開放後,我國合法宗教恢復正常活動。有時,邪教披著合法宗教活動的外衣,或者打著某種合法宗教的旗號,趁著我國社會對宗教及其存在的認識不足,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健全,得以進入農村社會。

正如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所說,宗教作為對現實世界的超現實反映,是人與人之間、人與自然之間的不清晰認識、不合理關係的反映。因此,宗教的存在有長期性與複雜性的特點。只要社會中存在宗教信仰,那麼從主流宗教中旁溢出來的、在某種程度上與主流對抗的非主流的乃至非法的邪教,就有滋生的可能。社會物質和精神發展不充分的農村,更成了首當其衝之地。

邪教衝擊著農村地區的穩定,損害農民的財產和個人利益、生命安全。這要求基層政府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尤其是宗教管理水平,既保障和維護合法的宗教信徒的權益,又能夠分辨出具有破壞性的邪教活動,未雨綢繆,制敵於先機,阻止邪教在農村的傳播。從治本的方面來說,促進農村的振興和發展,提升其物質與精神文明,提高農民的經濟收入和知識素養,才能剷除邪教在農村傳播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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