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用法治增进民生福祉

黑龙江:用法治增进民生福祉

代表们领取大会发放的相关会议材料。

黑龙江:用法治增进民生福祉

全国人大代表徐绍史发言。

黑龙江:用法治增进民生福祉

全国人大代表白亚琴(左起)、全国人大代表高向秋、

全国人大代表岳国君、全国人大代表徐贤淑交流代表提交大会的议案建议。

黑龙江:用法治增进民生福祉

全国人大代表高继明(右起)、全国人大代表于飞、

全国人大代表康志军热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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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王常松(右)发言。

黑龙江:用法治增进民生福祉

全国人大代表刘蕾(左)与全国人大代表张敬华交流。

3月9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黑龙江省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现场,代表们对报告中提到的“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深有感触。

“要推动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立法调研评估、执法检查活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使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胡亚枫在发言时表示, 在健全国家有关法律制度方面,建议适时修改立法法、监督法等。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赵铭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政治站位高,紧扣回应人民关切,紧扣全面依法治国。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法治实践创新,比如,首次对“两高”工作报告进行了专题询问等,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

“这是一份凸显法治精神、饱含为民情怀的好报告。报告对积极推进重要领域立法、努力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也对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提高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委书记宋宏伟在审议时建议,有关部门可以研究制定信访法,将现行的信访条例上升为信访法,以适应当前信访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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