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一生當中,
人生哲學對我來說是一位不可或缺的朋友,
是一位頻繁來訪的朋友,又是一位永遠無法徹底瞭解他的、神秘而可怕的朋友。
像羅素在5歲時想道:我的漫長的生涯才過了1/14,
因而感到無邊的惆悵一樣,我也是從很小就開始思索宇宙和人生的問題。
有一段時間,我不敢長時間地仰望星空,因為從中看到人生的荒蕪,冰冷,無意義。
我無法接受這個可憐的生命僅僅在無邊的宇宙中像一粒微塵一樣存在過
短短的一段時間然後永遠消失不見的殘酷事實。
榮格說,這個問題不能常想,否則人會瘋掉。
我卻常常想,不由自主,
至今尚未瘋掉只能說明我的神經質地堅韌,而且不是一般的堅韌。
這種思考方式和生活方式也並非全無益處。
一個顯而易見的益處就是,
無論碰到什麼樣的災難或看似難以逾越的障礙,
只要像我慣常所做的那樣,往深處想想宇宙和人生,
想想宇宙的廣袤,想想人生的無意義,
這些貌似難以逾越的大牆就會登時分崩離析,轟然倒塌,消除於無形。
就連讓人一想起來就熱淚盈眶的愛情之火都可以熄滅,
就連最令人心曠神怡的景色都可以黯然失色。
因為在宇宙最終的熵增的一片混沌中,
所有這一切都不過是一粒微塵而已,甚至連微塵都算不上,
如果它僅僅是人這種渺小生物的一種感覺或痴迷。
我相信,宗教最初就是這樣產生的,
因為宇宙和人生的這個真相實在太過殘酷,令人無法直視,
人們只好幻想出種種美好的天堂、神祗、意義和價值,
使得人生可以忍受,使得真相不顯得那麼生硬刺目,那麼赤裸裸,那麼令人慘不忍睹。
在這個意義上,
我羨慕那些信神的人,
哪怕是那些不是清醒地而只是懵懵懂懂地信神的人,他們的人生比我的比較容易忍受。
但是難道他們真是清醒的嗎,他們堅信不疑的事情是真實的嗎?
我的心底始終是無神論的。
至多不過是古希臘羅馬人那樣泛神論的。
他們心目中的神祗不過是一種美好的神話傳說,就像童話故事一樣。
雖然不情不願,但是我的理智和我所受到的所有教育都告訴我,無神論是唯一的真理。 承認這個是需要一點勇氣的:
既然根本無神,你就只能把眼睛拼命地睜開,直面宇宙的荒蕪和人生的無意義。
我很年輕時就接觸過存在主義,它立即吸引了我的全部注意力,
因為它說出殘酷的真理:存在純屬偶然,人生全無意義。
存在主義同時為人生指明出路:人可以選擇,並自己去承受選擇的後果。
既然人生沒有意義,人為什麼還要活著,還有什麼必要?
既然沒有必要,是不是隻有去死這一種選擇了呢?
存在主義的回答是,可以有多種選擇:
可以選擇死,也可以選擇活;可以選擇這樣活,也可以選擇那樣活。
於是,我願意我的人生更多出於自己的選擇,較少出於外部力量的強迫。
即便這樣,有些事情還是會強加在我身上。
比如,我選擇了愛情,但是命運(偶然性)卻最終殘忍地讓它夭折;
我想選擇文學,命運卻不給我藝術家的憂鬱,
而隨手給了我明晰和單純(本雅明認為這兩項品質不屬於藝術家)。
當然,在可能的範圍內,我還是要儘量地選擇,而不是被動地接受命運的安排,
因為這才是存在,否則不是存在。
薩特有一次說:
“在不存在和這種渾身充滿快感的存在之間,是沒有中立的。
如果我們存在,就必須存在到這樣的程度。”
這話說得夠決絕,人或者存在,或者不存在,沒有中間項;
而存在與否的標準在於是否渾身充滿快感。
按照這個標準,這個地球上存在的人並不太多,至少不是時時存在的。
這個標準聽上去簡單,但是實施起來卻並非易事,
僅僅觀念一項就可以扼殺無數人獲得快感的願望和機會,
遑論習俗、文化、五花八門的行為規範。
可是,薩特所指出的難道不是唯一可能的存在方式嗎?
既然宇宙是如此浩渺荒蕪,既然人生全無意義,快感的存在是我們唯一的選擇。
我願意選擇存在,
儘管它最終還是無法改變存在並無意義這一殘酷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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