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侵佔財產案”細解

鳳陽富戶秦某病勢危急之時,由於兒子尚幼,便將家產託付給未來的親家蔡某,代為保管。秦父因病重很快就撒手人寰,秦子從此便投靠到未來岳丈蔡家生活,等到年長與蔡女成婚後,蔡某仍沒有返還秦家財產給秦子的意思,且待秦子非常嚴苛。經年累月,蔡女實在看不過去,便挺身為丈夫說了幾句公道話,不想惹怒父親,夫妻二人因此一同被逐出家門。

秦子萬般無奈之下,據此上告本縣官府,但知縣認為沒有紙質證據表明蔡某受託秦家財產,便斥責秦子無理。當時隔壁縣的縣令晉陽人許知縣,斷案如神,聞名地方,秦子投訴無門,就前往訴訟,許知縣認為此案越權,無法受理,故而返還訴狀。秦子好不容易來一趟,豈肯輕易放棄,跪伏在公堂上悲泣,始終不肯離去,許知縣見狀,不由心生可憐,長嘆道:“本縣暫且慢慢為你籌劃討還之事,但這訴狀依例無法受理。”

清代“侵佔財產案”細解

正逢抓到一起盜案中一名罪不至死的從犯,許知縣在單獨審訊時,囑咐該犯如指認蔡某為盜案主犯,就減判他的罪行,從犯聞言欣然同意。許知縣隨後發牒文到鳳陽縣,將蔡某抓至本縣訊問,公堂上蔡某不斷磕頭,連呼冤枉,許知縣問道:“觀你為人,也不像是作奸犯科之徒,想來定是犯人胡亂誣告,本縣核實後即可放你歸家。”言罷面色溫和地閒聊詢問蔡某的生平。

蔡某認定自己既然無罪,而知縣大人又假以辭色,心中不禁大喜過望,便津津道起自家情況,生怕說得不夠詳細,而對女婿秦家託付財產給自己一事卻始終隻字不提。蔡某說得正起勁時,許知縣突然臉色一變,拍案怒問道:“按你所述,你自己說你最初是貧窮人家子弟,後來做了小商販,謀求一點微薄之利,以免挨餓受凍,如何後來突然身家鉅富?以此觀之,即便你不是盜案主犯,也一定是多行不義之事,識趣的話趕緊老實交代,否則只怕難免牢獄之災。”

清代“侵佔財產案”細解

蔡某不料許知縣態度陡轉,聞言大為驚懼,伏地痛哭,躊躇良久,方才實言交代秦家託付家產給自己一事的始末。許知縣佯裝生氣道:“你所言有何憑據?若能擬在書紙之上,本縣可親自發往鳳陽縣衙察實。”蔡某於是一五一十將原委寫在狀紙上,許知縣料他也不敢作假,閱後並不真往鳳陽查實,只是笑道:“果然如此,你女婿既已成家,為何不將先前秦家所託家產返還給他?”

蔡某分辨道:“本來是要託還於他,奈何小人女婿在外行商未歸。”許知縣大笑:“依你之意,你女婿如果回家,你就歸還家產給他?”蔡某點頭稱是。許知縣含笑點頭:“你女婿等你這話很久了。”時秦子在後堂聽審,許知縣將他叫至堂前與老丈人蔡某相見。

清代“侵佔財產案”細解

蔡某登時一驚,秦子本來還有話要說,許知縣抬手止道:“此番你老丈人答應歸還你秦氏家產,不必再絮叨多言,讓他沒有顏面,何況他撫養你十幾年不容易,你也應當知道感恩報答。”於是命秦子將家產的五分之一贈送給蔡某,嶽婿兩人當堂立下字據交換。

至此,蔡某才明白這前後一番折騰是許知縣用心良苦,卻感念他的仗義,歸家後就請回女婿女兒,一家人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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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譯自《清稗類鈔》中【蔡某匿產案】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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