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故知 晚上聚会大醉 躲交警 起早驾车被抓

近期,因冬季降雪天气较多,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加上部分驾驶员的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极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为了保障群众安全出行,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和龙交警加大了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利用微博、微信、电视媒体、交通广播等媒介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并对辖区查处的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震慑违法驾驶行为,但少数驾驶员还是抱着侥幸心里违法上路。

12月20日,和龙交警大队的早查小组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便已经在公路上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6时33分,在长春路检查点,一辆号牌为吉HN***9的五菱牌小型汽车驶入检查点,在接受检查时民警闻到驾驶员嘴里透出一股酒味,立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呼气结果显示为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4毫克,涉嫌饮酒驾驶。看到检测结果,驾驶员张某悔恨不已,不住的自责,原来张某19日晚上遇到了多年不见的“发小”,便一起聚会畅饮,一直喝到大醉才休息,早上醒来时还感觉头部昏昏沉沉,由于几天前自己刚刚在微信中看到了和龙交警发布的《和龙交警开展“早查酒精”行动 严查“隔夜酒驾”行为》曝光新闻,知道自己可能没有完全醒酒,连早饭都没敢吃,想错开交警上班时间,赶在交警上路前驾车出门,没想到还没出市区就被交警查获了。

随后,和龙交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规定,对驾驶员张某给予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在此,和龙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随着元旦临近,应酬也会增多,饮酒有时在所难免,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条驾驶红线绝对不能触碰,而且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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