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立法规范养犬,详细内容的梳理和对犬只饲养的妄谈

竖子妄谈天下事,井底之蛙亦有见地。

广东将立法规范养犬,详细内容的梳理和对犬只饲养的妄谈

29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对养犬作出规定,并要求各地市制定养犬管理办法。

条例规定禁止携带犬类进入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未经免疫的狗则不能带出街。

在市区范围内携带犬只外出时,必须携带免疫证明或者标牌,还需给犬只加戴口嚼或者嘴套。如为携带免疫证明或者相应标牌,将被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犬只活动时应由成年人牵引或者装入犬(猫)笼,并及时清理排泄物,未及时清理而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清除污物,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而发生犬只伤人事件的话,需饲养者或管理者第一时间将被害人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

物业也将加入动物公共管理,在管理区域内违反规定饲养动物的,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当予以劝阻、制止,及时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投诉、举报。劝阻、制止无效的则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广东将立法规范养犬,详细内容的梳理和对犬只饲养的妄谈

而有的网友还补充了一条:建议给狗安装芯片,把狗丢弃成为流浪狗的,给予主人罚款10000+,并纳入征信系统!

饲养犬只本身是一种情趣,在很多家庭也是成为家庭一员的存在。在人情日趋淡默的今天,给于了很多人陪伴和排解情绪和压力的一种方式。但是养狗到了张狂的地步,没有规矩的饲养并非是一件好事。而文明饲养则是保障他人和对犬只的一种保护。

口口声声爱狗的同时也要尽到对狗的责任,饲养犬只时需要进过深思熟虑后再做出决定,很多人在一时的心血来潮以后就决定饲养,在热情退却后面对饲养犬只繁琐的日常,无力承担和心生厌恶就随意放养或者丢弃犬只。而犬只不进行及时有效的免疫处理,其所携带的病菌和潜在攻击的风险。犬只的泛滥就会对城市管理带来很大的压力,对公共安全带来不确定的因素。

如果说职能部门清理犬只带来不好的结果,这些人就是这些问题的形成因素之一。如放任不管对群众的生命安全带来挑战,制定一个有效的管理办法是大势所趋,也是势在必行。

而制定规矩并非是一种伤害,恰恰相反是为了营造一个好的空间,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宠物安全的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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