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將立法規範養犬,詳細內容的梳理和對犬隻飼養的妄談

豎子妄談天下事,井底之蛙亦有見地。

廣東將立法規範養犬,詳細內容的梳理和對犬隻飼養的妄談

29日,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對養犬作出規定,並要求各地市制定養犬管理辦法。

條例規定禁止攜帶犬類進入公共交通工具、室內公共場所,未經免疫的狗則不能帶出街。

在市區範圍內攜帶犬隻外出時,必須攜帶免疫證明或者標牌,還需給犬隻加戴口嚼或者嘴套。如為攜帶免疫證明或者相應標牌,將被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犬隻活動時應由成年人牽引或者裝入犬(貓)籠,並及時清理排洩物,未及時清理而造成環境汙染的,由縣級以上負責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的主管部門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清除汙物,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而發生犬隻傷人事件的話,需飼養者或管理者第一時間將被害人送往醫療機構進行救治,並先行墊付醫療費。

物業也將加入動物公共管理,在管理區域內違反規定飼養動物的,物業和業主委員會當予以勸阻、制止,及時處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投訴、舉報。勸阻、制止無效的則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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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的網友還補充了一條:建議給狗安裝芯片,把狗丟棄成為流浪狗的,給予主人罰款10000+,並納入徵信系統!

飼養犬隻本身是一種情趣,在很多家庭也是成為家庭一員的存在。在人情日趨淡默的今天,給於了很多人陪伴和排解情緒和壓力的一種方式。但是養狗到了張狂的地步,沒有規矩的飼養並非是一件好事。而文明飼養則是保障他人和對犬隻的一種保護。

口口聲聲愛狗的同時也要盡到對狗的責任,飼養犬隻時需要進過深思熟慮後再做出決定,很多人在一時的心血來潮以後就決定飼養,在熱情退卻後面對飼養犬隻繁瑣的日常,無力承擔和心生厭惡就隨意放養或者丟棄犬隻。而犬隻不進行及時有效的免疫處理,其所攜帶的病菌和潛在攻擊的風險。犬隻的泛濫就會對城市管理帶來很大的壓力,對公共安全帶來不確定的因素。

如果說職能部門清理犬隻帶來不好的結果,這些人就是這些問題的形成因素之一。如放任不管對群眾的生命安全帶來挑戰,制定一個有效的管理辦法是大勢所趨,也是勢在必行。

而制定規矩並非是一種傷害,恰恰相反是為了營造一個好的空間,既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對寵物安全的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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