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光电17.33亿元可转债即将发行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将优先认购5.3亿元

3月14日晚间,亨通光电(600487)披露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苏银转债”)募集说明书和发行公告等文件,公司17.33亿元可转债将于3月19日发行。此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新一代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告显示,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债券期限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19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18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记者注意到,本次可转债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方面均有所变化。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3月19日,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据了解,亨通光电现有A股总股本19.04亿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A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1,732,354手,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99.96%。其中,原A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有18.60亿股,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1,692,896手,原A股有限售条件股东持有4336万股,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39,457手。原A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本次发行的亨通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亨通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截止2019年3月18日,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0.61%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将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承诺认购金额合计为5.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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