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能的朋友圈,微商代購傳銷聚集地
相信大家的微信朋友圈裡都會有很多的做微商和代購的朋友。打開朋友圈就像打開了某寶,各種團隊曬單、各種沒聽過的“超級大牌”、各種世界大牌代購。
最近又開始微信群營銷,中醫養生群、辣媽購物群、時尚代購群等等,無論什麼群最終都回歸到微信銷售的本質。
可以說現在的微商代購,衣食住行,世界各地,全部囊括在內!
但是,對於消費來說,這種購物是完全沒有保障的,微信畢竟是一個社交平臺,對於這種消費行為,沒有任何的監管能力。
國家正式出手了!最高罰款200萬!
在經歷了五年立法和四次審議修改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通過!將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有網友擔心,那從1月1日開始韓國的化妝品、澳洲的奶粉還有東南亞、歐美的代購……還能照常地進行代購嗎?
答案是:以後會受到嚴格的監管,一旦違規最高罰款200萬!
什麼是電子商務經營者?
法律條文是: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提供過服務的自然人。
直接點理解就是: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上的代購、微信朋友圈裡的微商、在直播平臺中賣東西的博主,都屬於電子商務經營者
所以,別以為自己平時在朋友圈裡打打廣告就沒事。從現在開始可多了一個專業名詞稱呼“電子商務經營者”。
怎樣成為電子商務經營者?
1、 必須進行登記
《電商法》第十條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2、必須依法納稅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新規將給消費者帶來什麼?
1. 買到假貨的幾率小了!
有法可依,必然帶來更好的監管
2. 平臺承擔“連帶”責任
微信這回必須得更嚴格的規範朋友圈環境了
3. 嚴禁“刷好評”、“刪差評”
4S店裡的豪車,再也不用被微商們騷擾了!
4. 不得無故拒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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