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阳区法院组织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为尽快熟悉掌握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做好新旧法律的有效衔接,11月2日下午,旌阳区法院与区检察院共同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深入学习和研讨。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及公诉科全体人员、我院刑庭全体法官及助理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是司法改革成果化、法治化的体现,对保障法、检机关依法履职、保障宪法法律贯彻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指出,此次《刑事诉讼法》对旧法作出26处修改,引入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度以及刑事诉讼缺席审判制度等,将对刑事案件的办理产生深刻影响。全体与会人员系统学习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修改的主要内容、体现的执法理念等内容,并重点对《刑事诉讼法》增加与修改的26条内容逐条对照,尤其对涉及法检业务的办案法律适用及部分重点修改章节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分析。干警们就如何继续扎实做好新法实施工作展开讨论,重点对法、检两院今后如何加强协调与配合,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如何集中公诉、集中开庭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会议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是当前法、检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全体法、检干警要正确理解此次修改的基本精神、修改取向,结合工作实际,妥善处理新旧法实施的衔接、过渡问题,确保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确、全面、有效、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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