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停牌具體事由及工作安排

河北建投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採用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方式收購控股股東河北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建投集團”)持有的秦皇島秦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秦熱公司”)和河北張河灣蓄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張河灣公司”)的股權。公司就該事項於2018年10月16日披露了《關於籌劃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提示性公告》,並分別於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13日、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2月11日、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8日、2018年1月24日、2019年2月14日、2019年2月28日披露了《關於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事項的進展公告》。根據目前掌握情況,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鑑於該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為保證公平信息披露,維護投資者利益,避免對公司股價造成重大影響,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 證券簡稱:建投能源,證券代碼:000600)自2019 年3月6日(星期三)開市起開始停牌,預計停牌時間不超過 3 個交易日。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號——停復牌業務》相關規定,公司將於停牌期限屆滿前按照中國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 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2018 年修訂)》的要求披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重組方案,並申請復牌;未能按期披露重組方案的,將終止籌劃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並申請復牌。

二、本次重組方案基本情況

(一)重組交易對方

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交易對方為公司控股股東建投集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65.63%股權。

(二)標的資產

本次交易的標的資產為建投集團持有的秦熱公司40%股權和張河灣公司45%股權 。

(三)交易標的的定價依據及交易價格

本次交易中,標的資產的交易價格以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並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其授權機構備案的評估報告的評估結果為依據,由交易雙方協商確定。

三、標的公司基本情況

(一)河北張河灣蓄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二)秦皇島秦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四、聘請中介機構情況

公司聘請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本次交易獨立財務顧問,聘請國浩律師(石家莊)事務所為專項法律顧問,聘請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審計機構,聘請中銘國際資產評估(北京)有限責任公司為評估機構。

五、必要的風險提示

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尚存在較大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後續公告,並注意投資風險。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披露的為準。

四、備查文件

1、經董事長簽字、董事會蓋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申請表》;

2、交易對方關於本次重組的意向性文件;

3、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建投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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