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是世界上最常見的惡性腫瘤之一
已成為我國城市人口惡性腫瘤死亡原因的第1位
非小細胞型肺癌包括鱗癌、腺癌、大細胞癌
與小細胞癌相比其癌細胞生長分裂較慢
擴散轉移相對較晚
非小細胞肺癌約佔所有肺癌的80%
約75%的患者發現時已處於中晚期
5年生存率很低
“安聖莎”患者援助項目
該項目旨在幫助ALK陽性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貧困患者獲得安聖莎的可及性,提高患者生存期,改善患者生存質量。
項目援助條件
1.醫學標準:
(1)間變性淋巴瘤激酶(ALK)陽性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
(2)經指定醫療機構評估確認為符合安聖莎適應症的患者。
2、附加標準
(1)低收入/貧困家庭(家庭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的患者。
(2)本次援助對象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軍官證的大陸患者。
(3)患者接受本次援助藥品前自費使用的安聖莎必須是中國大陸的包裝。
項目援助方案
I 期
第一年患者服用安聖莎5個治療週期(150mg/224粒/盒,滿5盒),經指定醫療機構評估確認符合安聖莎適應症的患者,並經項目辦審核批准後,進入隨訪領藥,可獲得最多不超過8盒(150mg/224粒/盒)的安聖莎援助藥品(治療獲益且無疾病進展)。
Ⅱ 期
Ⅰ期援助結束後經項目指定醫生評估仍需繼續安聖莎治療,且有申請意向的患者,第二年服用安聖莎4個治療週期(150mg/224粒/盒,滿4盒),經項目辦審核批准後,進入隨訪領藥,可獲得最多不超過9盒(150mg/224粒/盒)的安聖莎援助藥品( 治療獲益且無疾病進展)。
III 期
Ⅱ期援助結束後經項目指定醫生評估仍需繼續安聖莎治療,且有申請意向的患者,第三年服用安聖莎4個治療週期(150mg/224粒/盒,滿4盒),經項目辦審核批准後,進入隨訪領藥,可獲得最多不超過9盒(150mg/224粒/盒)的安聖莎援助藥品(治療獲益且無疾病進展)。
文章發佈期間項目內容可能有變動,具體內容應當以項目官方網站為準,諮詢時請向有關單位具體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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