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脱贫“夺分秒” 党建“领着跑”!

乐安县:脱贫“夺分秒” 党建“领着跑”!

2018年,乐安县围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宏伟目标,牵住脱贫攻坚的“牛鼻子”,充分发挥基层党建“领头雁”效应,强化基层党组织示范引领,引导各级党员模范带头,为如期脱贫摘帽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建强组织明责任

筑牢脱贫摘帽最坚一道“堡”

乐安县:脱贫“夺分秒” 党建“领着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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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出台《乐安县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任务清单分基础性工作、重点工作两部分,细化任务25项。调整了党建督查组成员,每月一督查、每季度一排名,进行通报和约谈;

凸显基层党组织“两个功能”。强化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载体,将日常组织生活抓活抓细,为全县各级党组织搭建学做平台,开展了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助力脱贫攻坚,打造“党群通”智慧便民服务系统,打通服务基层贫困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着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明确乡(镇)党委是直接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驻村第一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连心”小分队全程参与整顿工作,切实加强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的督查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整顿工作格局,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的基层党组织,着力督促其整顿到位,促进其转化升级。

提升意识当先锋

树好脱贫摘帽最艳一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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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素养为大局。开展2018年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员集中轮训工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红色革命教育、党员教育管理、脱贫攻坚工作等内容列入课程学习。全县583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和10231名党员参加了各级培训,切实提高了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骨干服务脱贫攻坚大局的责任意识和内生动力;

畅通渠道优队伍畅通农村青年人才入党“绿色通道”,努力把各方面优秀人才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为脱贫攻坚注入“源头活水”,目前乐安县16个青年人才党支部已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20名,发展党员16名;

落实政策树榜样要求乡、村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在脱贫攻坚、移风易俗、村庄环境整治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面助推乡村振兴。南村乡西坑村制定“党员示范牌”,党员与群众“结对”签订“环境整治”承诺书,明确了区域内党员责任,明确了群众履行“门前三包”、垃圾分类处理、危旧房拆迁等环境整治有关义务,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推动了工作落实。

多措并举兴产业

跨过脱贫摘帽最难一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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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高位推动。注重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积极推广“党支部+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形成“龙头带动、能人引领、典型示范、自主发展”多元并行的经营方式。针对贫困户发展光伏产业融资难、贷款难问题,全面实行“支部+光伏扶贫合作社+贫困户”模式,为产业扶贫注入动力。全县成立光伏扶贫合作社242个,9849户贫困户参与了光伏发电产业,贫困户参与率100%,发放贷款2.3亿元,每户贫困户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

支部示范引领。在促进产业发展中,建立了党员“一带一”、“一带多”结对帮扶制度,把贫困户纳入到产业合作社,为贫困户提供技术、资金、就业岗位等方面帮扶。金竹畲族乡金竹村党支部,采取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协议、与企业签订订单模式,实现农产品集中收购、统一销售,竹笋、箬叶等产品远销广州、湖北等省内外,年销售额800余万元,辐射带动全村300余户增收。鳌溪镇潭港村原来是一个软弱涣散的“后进村”,新一任村“两委”班子牵头创办了“乐安县绿健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年产值300万元,带动了40多户贫困户脱贫。

做实“三培两带”。坚持“三培两带”载体,村“两委”干部在抓好带头致富,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大力引导群众发展产业,打造“一村一品”,带领群众致富。大马头乡下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书记杨国其,创办成立同犇小康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养殖肉牛、种植皇竹草和到合作社务工等方式吸纳贫困户17户参与到发展肉牛养殖业中来,户均年增收2万元左右;龚坊镇炉下村党员黄欢生,以“先吃螃蟹”创业精神种植葡萄,成功后成立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带领贫困户一起种植葡萄,通过纳入贫困户及提供就业岗位,受益贫困户26人。

落实保障暖人心

织好党群关系最密一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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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村干部工资待遇。村(社区)干部2017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工资500元,2018年每人每月增加绩效工资200元,村书记、主任工资达1800元/月,村副职工资达1600元/月,村民小组长工作报酬提高到1200元/年;离任“两老”补助标准提高到140元/月,农村老党员补助提高到80元/月。

保障驻村工作队待遇。下发了《进一步做好全县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积极落实后勤保障,规定驻村干部驻村期间,政治待遇不变,其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由原单位照发,伙食补助按实际在村60元/天由所在单位(部门)发放,驻村交通补助按1元/公里实报实销,结对帮扶干部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标准参照执行。统一为全县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落实了驻村工作队1万元的工作经费,每个帮扶单位落实帮扶资金不少于2万元;

落实“五必到五必访”制度。将“五必到五必访”( 红白喜事、矛盾纠纷、突发事件、代办事项、生产问题必到,困难家庭、危重病家庭、空巢老人及留守儿童家庭、信访户、困难群众和党员必访)融入各项日常工作,与脱贫攻坚、移风易俗、秀美乡村建设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通过日常走访上户,乡村干部与群众拉近了关系,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使农村特殊群体“困有所济”、“难有所助”、“病有所探”、“留有所爱”、“访有所应”。

供稿:乐安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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