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資質法律法規

房地產開發資質法律法規

房地產開發資質管理方面的規定已於二○○○年三月二十三日經第二十次部常務會議修訂通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為了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

房地產開發資質——簡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本規定所稱房地產開發企業是指依法設立、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本規定申請核定企業資質等級。未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等級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的企業,不得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

房地產開發資質——相關條件

一級資質

1.註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築面積累計竣工3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提供竣工驗收備案證);

4.連續5年建築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5.上一年房屋建築施工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6.有職稱的建築、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於4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於20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於4人(以上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及社保繳納證明);

7.工程技術、財務、統計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8.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9.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二級資質

1.註冊資本不低於20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築面積累計竣工1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4.連續3年建築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5.上一年房屋建築施工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6.有職稱的建築、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於10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於3人;

7.工程技術、財務、統計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8.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9.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三級資質

1.註冊資本不低於8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2年以上;

3.房屋建築面積累計竣工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4.連續2年建築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5.有職稱的建築、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於1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於5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於2人;

6.工程技術、財務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統計等其他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初級以上職稱;

7.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8.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四級資質

1.註冊資本不低於1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築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4.有職稱的建築、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於5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於2人;

5.工程技術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初級以上職稱,配有專業統計人員;

6.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7.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第六條 新設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文件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

(一)營業執照複印件;

(二)企業章程;

(三)驗資證明;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五)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證書和勞動合同;

(六)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認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暫定資質證書》

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備案申請後30日內向符合條件的企業核發。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1年。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可以視企業經營情況延長《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2年。自領取《暫定資質證書》之日起1年內無開發項目的,《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不得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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