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渣男-郁達夫

清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十二月七日,郁達夫出生於浙江省富陽市滿州弄(現更名達夫弄)的知識分子家庭。

民國渣男-郁達夫

郁達夫結識“杭州第一美女”王映霞時,郁達夫已有妻子孫荃,在其著作《日記九種》中,他對自己在元配妻子孫荃與王映霞之間的猶豫、彷徨、痛苦、懺悔與激情都作了直接的流露,並未加以掩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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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達夫也記下了他追求王映霞的經過,以及其間所遇到的挫折和痛苦。郁達夫說過,他與孫荃的結合,是為了成全年事已高的母親的心願,他與孫荃的婚禮也由其母親包辦,對於孫荃,始終欠缺一份激情。郁達夫第一次見到王映霞時,驚為天人,而王映霞亦已有婚約,二人的交往因而困難重重。郁達夫為了贏得王映霞的歡心,毫不間斷的寫了一封又一封情書給王映霞。

民國渣男-郁達夫

1927年1月28日,郁達夫為了阻止王映霞嫁為人婦,給王映霞寫了一封情書說:“我也不願意打散這件喜事。可是王女士,人生只有一次的婚姻,結婚與情愛,有微妙的關係,但你須想想當你結婚年餘之後,就不得不日日作家庭的主婦,或拖了小孩,袒胸哺乳等情形,我想你必能決定你現在所考慮的路。”為了說服王映霞,郁達夫還極盡勸服的能事:“你情願做一個家庭的奴隸嗎?你還是情願做一個自由的女王?你的生活儘可以獨立,你的自由,絕不應該就這樣的輕輕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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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映霞終於為郁達夫的一片痴情所感動,兩人在西子湖畔大旅社舉行婚禮。王映霞婚後幸福美滿。王映霞在自傳中說:“當時,我們家庭每月的開支為銀洋200元,摺合白米二十多石,可說是中等以上的家庭了。其中100元用之於吃。物價便宜,銀洋1元可以買一隻大甲魚,也可以買60個雞蛋,我家比魯迅家吃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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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兩人的婚姻僅僅維持了12年。郁達夫與王映霞的離異,導火線是郁達夫認為王映霞與浙江教育廳長許紹棣過從甚密。有一次,兩人經過一番爭吵後,王映霞匆忙離家出走,郁達夫一怒之下,竟在《大公報》刊登“尋人啟事”。“尋人啟事”內容如下:“王映霞女士鑑:亂世男女離合,本屬常事。汝與某君之關係,及攜去之細軟衣飾現款契據等,都不成問題,唯汝母及小孩等想念甚殷,乞告以住址。郁達夫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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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人啟事”刊登後,郁達夫和王映霞經過許多朋友的從中調解下,一度捐棄“前嫌”,決定和解,為此,王映霞要郁達夫刊登“協議書”才肯複合。在郁達夫的作品中,《毀家詩紀》一度萬人爭誦,主要原因是郁達夫在這些詩作中毫不保留地暴露了自己的私隱與“家醜”,包括他對王映霞“紅杏出牆”的懷恨之意,而《毀家詩紀》一面世,更加深了王映霞的離意,兩人的婚姻至此已到了無可挽回的地步。兩人在新加坡協議離婚。

民國渣男-郁達夫

他曾在自己的文章中寫道:若有一個美人,能理解我的苦楚,她要我死,我也肯的。 若有一個婦人,無論她是美是醜,能真心真意的愛我,我也願意為她死的。 我所要求的就是異性的愛情! 蒼天呀蒼天,我並不要知識,我並不要名譽,我也不要那些無用的金錢,你若能賜我一個伊甸園內的“伊扶”,使她的肉體與心靈,全歸我有,我就心滿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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