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汉市财产刑执行监督稳步推进!

近日,我市一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案获评2018年度全省财产刑执行检察精品案件。

2018年,武汉市财产刑执行监督稳步推进!

案情

from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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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赵某因犯受贿罪等被汉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非法所得490余万元予以追缴。

2016.1.8

汉阳区检察院核查发现该案财产刑未执行,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立案。


2016.1.20

法院立案,划扣了赵某存款人民币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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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26

汉阳区检察院发现法院未执行赵某名下其他被查封、冻结的财产,再次发检察建议,督促执行。


2017.11.20

法院变卖赵某名下股票,执行人民币375万余元、执行暂扣款人民币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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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18

汉阳区检察院继续加强监督,加强释理说法和法律宣讲。


2018.9.2

赵某家属主动变卖名下股票,协助追缴赃款人民币1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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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武汉市财产刑执行监督稳步推进!

经过三年来持续不懈的监督,该案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490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近年来,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根据高检院、省院部署,聚焦主业,积极探索,三年来持续发力,开创了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新模式,财产刑执行检察取得明显实效。

2016年

财产刑执行检察试点

2017年

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2018年

财产刑执行检察“回头看”专项活动

★主要做法★

1

加强沟通

内外协调

联席会议

2

突出重点

五类罪犯

重点要件

3

引导宣传

释法说理

提高积极性

4

分析总结

积极调研

督促整改

★效果凸显★

2018年,全市针对财产刑执行不当及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并采纳的1653件,同时将财产刑执行情况纳入减刑、假释监督案件中,提出检察意见203件全部被采纳。经监督纠正后执行金额达3877万元。

2018年,武汉市财产刑执行监督稳步推进!

编审:王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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