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参与澜沧江第十次联合执法行动

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参与澜沧江第十次联合执法行动

检察机关守护绿水青山

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参与澜沧江第十次联合执法行动

10月25日,西双版纳州第十次澜沧江-湄公河联合执法行动正式展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两级检察院接到消息后,根据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相关要求,立即加入到联合执法行动中来,成为守护西双版纳州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第十二和第十三支中坚力量。

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参与澜沧江第十次联合执法行动

上午八点半,联合执法船“澜沧江26号”在响亮的鸣笛声中正式开拔,驶离景洪电站码头。十三家单位执法人员在船舱会议室就坐,在行动负责人和船长的主持下举行了简短的会议。船长向执法人员介绍此次行动的路线和水路航行注意事项,参加联合执法的单位分别介绍了自己的工作任务:巡查澜沧江水域及两岸是否存在网箱养鱼、违法捕捞、采沙卸沙、污水排放、违法经营、采伐林木等情况。两级检察机关代表在会上向大家介绍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职责和相关专项监督活动要求,阐明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重要意义,得到所有参会人员的一致认同。

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参与澜沧江第十次联合执法行动

澜沧江-湄公河是东亚地区最重要的一条国际河流,流经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等六个国家,全长4880公里,总流域面积81万平方公里。澜沧江流域西双版纳段是澜沧江在中国境内的最后一段,是“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辐射东南亚的重要港口,养育和滋润着西双版纳这片美丽富饶的土地。执法行动路线从景洪电站逆流而上至大干河口与普洱市交界处,沿途山清水秀,两岸郁郁葱葱。往日生意红火的江头农家乐早已因为对环境造成污染而关停,曾经当地人热衷的抓鱼摸虾活动也已经全无踪影。此次执法行动中未发现网箱养鱼、污水排放、林木采伐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情况。

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参与澜沧江第十次联合执法行动

此后,两级检察机关参与澜沧江-湄公河联合执法行动将成为常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和保护饮用水源地安全公益诉讼,守护好西双版纳这片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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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

文字:黄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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