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維鈞結婚三十六載要求離婚,僅僅是志趣不同?或是另有隱情

男人的成功,往往與女人的扶持分不開。外交家顧維鈞的成功,更是間接踏在好幾個女子的肩膀上。

因為未婚妻張潤娥,顧維鈞有了最初求學的資金,因為第一任妻子唐寶玥,顧維鈞在外交界站穩腳跟,因為第二任妻子黃蕙蘭,顧維鈞在外交界迅猛發展,佔據一席之地。而晚年時候,顧維鈞表示,最後一任妻子嚴幼韻才是他的真愛。

其中,與顧維鈞相處時間最長的是黃蕙蘭——三十六載,以離婚收尾。

顧維鈞結婚三十六載要求離婚,僅僅是志趣不同?或是另有隱情

一、意料之外的婚姻

第一任妻子唐寶玥,雖說顧維鈞在迎娶她的時候帶著自己的某種目的,因唐寶玥的父親是民國政界重要人物,能成就他的野心,但對於唐寶玥本人,顧維鈞也是有感情的。

因此,在唐寶玥去世之後,顧維鈞傷心了很長一段時間,直到巴黎和會之後,黃蕙蘭的出現。巴黎和會上,中國雖然被列強欺負,但是作為外交官的顧維鈞卻是態度堅定,在當時一度聲名大噪。也正是因此,顧維鈞被黃蕙蘭注意到了。當時,顧維鈞在印尼辦事,免不了要與當地的富商打交道,而黃蕙蘭便是印尼華僑首富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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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見之時,黃蕙蘭就已經對顧維鈞心生好感,即便對方已經是二婚。在後來的相處中,顧維鈞更是對黃蕙蘭體貼入微,有時候還會開著外交官配備的車帶著她兜風。無疑,顧維鈞此舉有討好的意思。

即便黃蕙蘭明知顧維鈞有可能只是為了父親的財力,她依然陷入了這段感情,畢竟女子都是有虛榮心的,而顧維鈞很好地滿足了她的虛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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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黃蕙蘭便開始了顧維鈞的示好,她自小錦衣玉食,3歲便有了80克拉的鑽石項鍊,幾乎沒有得不到的東西。對於顧維鈞,黃蕙蘭也是勢在必得。而顧維鈞的想法卻不一樣,他雖然對黃蕙蘭示好,只是為了在當地方便辦事,與黃蕙蘭結婚,這完全在他的意料之外。

不過,黃蕙蘭既然提出這個要求,他自然是好好考慮,畢竟黃蕙蘭的身家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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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金加有權,或能通神

於是,這一次,顧維鈞將選擇權交給了老天,他花重金找了一個星卜家。星卜家給了他八個字:佳偶天成,大吉大利!顧維鈞的第二段婚姻就這樣開始了。雖然是一樁意外的婚姻,但顧維鈞卻收益良多。

先來說說黃蕙蘭本人,精通多國語言,書法、音樂、舞蹈精通,其他藝術也有所涉獵,交際方面更是強人。有如此一個妻子,在外交場合,她只會給顧維鈞增色。再者,黃蕙蘭是家中最受寵的女兒,父親的財富,幾乎就等同於是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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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蕙蘭有雄厚的財力,顧維鈞在外交界有一定權勢,如此的結合,對於顧維鈞的事業,就是如虎添翼。有了財產做敲門磚,顧維鈞的事業可以打開更多的領域。結婚之後,顧維鈞就回到了國內,有錢有人脈,何愁站不穩?

在黃蕙蘭的幫助下,顧維鈞的聲名越來越旺,甚至於章士釗還說過,憑藉黃蕙蘭的財力,即便是顧維鈞想要當總統,也是有可能的。當然,雖說是有黃蕙蘭的幫助,對於顧維鈞的能力與處變不驚,我們還是要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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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前,黃蕙蘭與顧維鈞是人人豔羨的模範夫妻,郎才女貌,人後,黃蕙蘭與顧維鈞的日子也算是相敬如賓,雖說生了幾個孩子,但是更多的時候,兩人都很忙,尤其是顧維鈞,因此見面的時間不多,膩在一起更是不太可能。

三、志趣不合?不過是最好的藉口

不過,誰都沒有想到的是,這對外人眼中的模範夫妻,在結婚36年之後,離婚了,理由是“志趣不合”。黃蕙蘭與顧維鈞之間是否有愛,我們無法給予肯定答案,但是多年相處,總歸是有些感情的。

顧維鈞結婚三十六載要求離婚,僅僅是志趣不同?或是另有隱情

而一朝離婚,僅僅“志趣不合”四個字明顯無法令人信服。若說是志趣不合,那早在結婚之初便已經存在,何以能夠忍下36年。換句話說,既然已經忍下三十六年都相安無事,兩人都到了晚年,為何不能繼續相處呢?

其實說道理,這不過是名人之間和平分手最好的藉口。從顧維鈞的角度來推測,隱藏在“志趣不合”背後的原因無非兩個——嚴幼韻與功成名就。

顧維鈞結婚三十六載要求離婚,僅僅是志趣不同?或是另有隱情

顧維鈞與黃蕙蘭離婚之時,已經是1956年,顧維鈞68歲,他的一生錢、權、名聲基本已經到頭,無需發展。此時的顧維鈞也不再需要任何人為他做助力,於是黃蕙蘭作為妻子的存在也就少了一層保障。

而另外一方面,顧維鈞遇上了嚴幼韻,或許此時他還沒有愛上這個女子,但總歸已經是心生好感。人在老年時候,總是會萌生一種時光易逝,及時享樂的念頭,或許顧維鈞便有此想法。

顧維鈞結婚三十六載要求離婚,僅僅是志趣不同?或是另有隱情

而黃蕙蘭呢?她已經64歲,依然是一個風韻氣質猶存的女子,她有自己的驕傲。既然顧維鈞有離婚的意圖,她也絕對不會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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