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大學博士生為10萬元科研經費被開除

據網絡報道,東北大學博士生吳鵬飛在讀期間,利用偽造導師簽字、私刻公章等手段,分16次從財務處報銷經費10餘萬元。導師發現後,吳鵬飛退回了所報款項並寫了書面道歉。

學校在接到其導師《請財務處幫助核實賬目的申請》、吳鵬飛本人提交的《檢討書》、16筆財務報銷憑證及《關於吳鵬飛財務報銷憑證的認定意見》,根據《東北大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試行)》(東大校字〔2017〕64號)第三章第二十七條“有下列侵犯國家、集體或私人財物行為的,視其不同情況,給予如下處?分”中的第(二)款第1項“通過各種手段騙取公私財物的,參照偷竊公私財物的第(1)(2)(3)(6)項的有關規定給予處分”和第(一)款第3項“多次偷竊的,視情節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之規定,資源與土木工程學院黨政聯席會研究,提出給予吳鵬飛開除學籍處分的意見。

東北大學博士生為10萬元科研經費被開除

網友對此事紛紛不解,作為一個即將畢業的土木工程博士,畢業後10萬元也就是幾頓飯或者一倆月工資的事情,為此丟掉博士學位和學籍實在是讓人看不懂。

東北大學博士生為10萬元科研經費被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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