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电脑上传标书,两企业串通投标,被罚230万!

近日,广州市住建委官网公开通报一起串标案件。2家公司参加项目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均在同一台电脑上加密、打包,由同一单位编制,因此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两家建筑公司及2名投标负责人,被罚230余万元。

工程名称:广东省东莞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部分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一)

当事公司:福建省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中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2家公司参加项目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均在同一台电脑上加密、打包,由同一单位编制,因此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

相关处罚:(共计230.4498万元)

福建省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1076868元罚款(按照该招标项目合同金额153838279.64元的7‰计);

温某,杭辉建设公司投标直接责任人,处75381元罚款(按照单位罚款数额1076868元的7%计算);

福建省中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1076868元罚款(按照该招标项目合同金额153838279.64元的7‰计);

孙某,中木建设公司投标直接责任人,处75381元罚款(按照单位罚款数额1076868元的7%计算)。

电子招投标平台有多厉害?

① 自动筛查不同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台电脑制作。

② 自动计算汇总各项评分,辅助评审专家判断是否围标串标。

③ 各环节全程留痕,所有资料自动归档,全程追溯,能做到动态监控、实时预警、智能辅助、全程记录。

同一电脑上传标书,两企业串通投标,被罚2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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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哪些串标行为容易被识破?

①招标文件雷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

②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

③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

④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

⑤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

⑥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

⑦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

⑧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

⑨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

⑩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

⑪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

⑫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⑬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

⑭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

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

⑯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

⑰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

⑱售后服务条款雷同。

⑲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

⑳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优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识破围标串标有特有的优势,当然并不是用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所有的围标串标都能被识破,就能杜绝围标串标。

但招投标的电子化再加上信息的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一定是识破围标串标、杜绝围标串标的有效途径。

还有哪些“招投标”新政策?

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对投标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以及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山西省发改委联合经信委等六部门印发《山西省政府有关部门2018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要求2018年7月1日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河北省衡水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启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正式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投标环节不得强制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河南省:招投标全面取消纸质文件,11月1日起执行!10月23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通知,进入省交易中心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取消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及纸质采购响应文件,全面实现招标采购无纸化,省交易中心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招标(采购)人或中介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开标时提供纸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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