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6工作制”宣揚的不是“狼性”而是“奴性”


“996工作制”宣揚的不是“狼性”而是“奴性”


據多家媒體報道,1月17日,有贊在公司年會上宣佈,將實行“996”工作制度,即正常工作時間為9:30到21:00,週三為家庭日,員工可按晚6點的正常時間下班。而遇到緊急項目時,一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時間會更長。事情傳開之後,“有贊”CEO白鴉好像很開心的樣子。他在朋友圈回應稱,“幾年後回頭看,這次絕對是好事”。他的理由是,這樣一來所有人都知道有讚的企業文化,想來的人就會謹慎了。(1月28日澎湃新聞)

“996工作制”真的是“好事”,真的是一種優秀的“企業文化”?非也。我以為,有贊公司在年會上公開宣佈實行“996工作制”,表面上是宣揚“狼性”,實際上是宣揚“奴性”。

據瞭解,一般意義上的“996”工作制是指工作日早9點上班,晚上9點下班,中午和晚上休息1小時(或少於1小時),每日總工作計時10小時以上,並且一週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有贊在其年會上宣佈將正常工作時間改為“早上9:30到晚上9:00,週三為家庭日,而遇到緊急項目時,一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時間會更長”。也就是說,有贊公司延長工時的規定,比一般的“996”工作制有過之而無不及。

我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有讚的工作時間每天不少於10小時,每週不少於60小時,已經明顯超出了法律規定的工時上限,屬於違法行為。可是,有贊卻要在年會這樣的大場合正式宣佈實行觸犯法律的制度,還引以為榮,聲稱“絕對是好事”,如此厚顏無恥、顛倒是非,實在令人錯愕。

另外,勞動法規定:“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法律已經明文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工時需要經過勞動行政部門批准,需要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但有贊公司單方面宣佈實施“996工作制”,至少違反了程序正義。

《勞動法》還規定,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法律規定延長工時要支付加班報酬,但有贊公司不僅大幅延長工時,不支付加班報酬,實際上等於降低了勞動者的待遇。正如網友指出的,“工資不變直接996就相當於集體降薪,這是拿員工當畜生用。”

在知乎上,有自稱是有贊年會親歷者的用戶,詳細講述了有贊CEO白鴉在年會上的一些言論,比如“工作家庭無法平衡可以選擇離婚”等。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了一名有贊員工,他認為,CEO白鴉說“生活工作不平衡可以離婚”只是引用了華為的段子(關於跟李玉琢說陪不了家人要離職,任跟他說“幹嘛離職,你可以離婚啊”),主要是為了鼓勵員工的奉獻精神。

馬克思說過,資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會鋌而走險;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冒著被絞死的危險。

有贊公司不僅公然違法,而且把剝奪勞動者休息時間,榨乾勞動者價值的卑劣作法,當作一種“企業文化”“奉獻精神”來炫耀,醜陋的資本家嘴臉令人作嘔!這些沒良心的資本家,不僅企圖把勞動者異化成機器,而且企圖綁架勞動者的思想,讓他們心甘情願地成為創造剩餘價值的“勞奴”,邪惡的資本家靈魂令人不寒而慄!

但是,在譴責有贊公司無情無法的同時,人們也應該追問,究竟是誰給了有贊高管宣揚和實行“996工作制”的膽量?究竟是誰長期默許“996工作制”成為IT等行業的潛規則?有關部門不作為,又何異於助紂為虐?

總之,“996工作制”絕對不是“好事”,違法延長工時絕對不能姑息,法律的尊嚴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絕對不容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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