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破壞式治汙”正釀成不可逆的生態災難

導讀

城市水體質量直接關係群眾的生命健康。在《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等政策和環保督查壓力下,各地競相投入巨資治理河流黑臭水體,取得初步成效。

但一些城市違背生態文明理念,盲目硬化河岸、過度追求人工景觀,導致河流生態系統加速衰退,正釀成不可逆轉的生態災難。

對話嘉賓

吳 亮(主持人,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同濟大學教授)

李建華(同濟大學教授)

李舒(同濟大學教授)

警惕!“破壞式治汙”正釀成不可逆的生態災難

河道養護班的工作人員在連接西流湖的賈魯河河道撈取漂浮垃圾(新華社記者朱祥攝)

“破壞式治汙”的四種表現

吳亮:

《水汙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要求,到2018年底,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高於90%。

據住房城鄉建設部數據,截至2018年10月,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2000多個黑臭水體治理開工率超過90%,36個重點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

這看似是一個良好的開端,你們為什麼認為存在不少隱性問題?

李建華:

一些城市急功近利,採取“破壞式治汙”,有四種表現:

一是使用挖掘機或高壓水槍疏浚底泥,無視對河床及河岸生物棲息地的損傷,底泥處置方式和地點缺乏科學論證,常常是汙染搬家。

二是沒有防洪要求的內河甚至村鎮級河流也採用混凝土、漿砌塊石等固化河岸,一味濫用“生態擋牆”,割裂水陸聯繫,破壞河流橫向連續性。追求沒有生態功能的整齊劃一,盲目做高工程預算,導致具有生態功能的自然岸線被人為破壞。隨著考核時限臨近,破壞速度和程度加劇。

三是缺乏研究支撐,將景觀與生態混為一談,種草以及在“生態擋牆”外側綠化河堤,大量投入用於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不僅無法發揮生態功能,還造成面源汙染,後續維護成本居高不下。

四是控汙截汙管網難以充分發揮效率,將各種高耗能的汙水處理設施建到河畔,應付檢查。

李舒:

治汙背後是鉅額的投資。有省份2018年整治項目計劃總投資近91億元;2016年和2017年,南方某省黑臭水體整治投資分別達到136億元和117億元。

預計未來3年,全國水環境治理投資將超過萬億元。由於投入巨大,很多項目成為不同利益主體哄搶的“蛋糕”。需要警惕的是,

此類項目如果缺乏系統規劃和有針對性的綜合配套體系,政府投入越多,對河流生態系統破壞越大。

警惕不可逆的生態災難

吳亮:

據業內估算,2017~2018年我國水環境綜合治理約有2萬億元的市場空間,其中控汙截流1萬億~1.2萬億元,生態景觀4000億~5000億元,水質改善2000億~3000億元。

很多地方更願意把錢花在買設備、河岸綠化美化上,許多城市為打造“親水平臺”視覺效果,將河岸公園、人行步道作為投入重點。如何評價這一現象?

李建華:

這些做法是本末倒置,全然不顧河岸與河流生態的互動和統一,硬質護岸/護堤及配套綠化工程破壞了河岸帶的自然屬性和棲息地功能、緩衝帶屬性和自淨功能。

中日專家在太湖流域多年觀測發現,許多護岸景觀工程實施後,魚類多樣性和生物數量顯著下降。

李舒:

上述模式正加速自然河流岸線消失和生態系統退化,導致河流流域自然地貌質量下降、水文特徵惡化、生物棲息地功能衰退、生物多樣性減少、水體自淨能力喪失、環境汙染反彈。伴隨著河流治理範圍不斷擴大,很可能引發多種動植物,特別是敏感性魚類直接滅絕。

李建華:

李舒教授的話不是危言聳聽。作為魚類的重要棲息地,河流在治理前應該劃定保護紅線。如果採用“工程式治理”,只考慮美觀和行洪,這些棲息地會被“切除”,河流生態系統完全被破壞。

近三年,我們在調研過程中發現,無視河流生態系統完整性的治汙及生態修復工程比比皆是,高投入實施治理,結果卻使許多河流生態功能喪失殆盡。曾有德國水域生態學專家來上海考察後說,上海城區已經沒有一條嚴格意義上的生態河流了。

從“工程式治理”走向“生態化治汙

吳亮:

西方發達國家也經歷過這種“破壞式治汙”階段。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這些國家認識到工程性干預對河流生態系統的危害,嘗試將生態學引入河流治理中,拆除混凝土護岸,恢復河流生態系統。發達國家的經驗教訓對我們的啟示是什麼?

李建華:

主要發達國家河流治理大約經歷了三個階段:洪澇災害治理——水資源保障和利用——生態全面修復。

在前兩個階段,主要發達國家都經歷過將天然河流人工化的過程,日本甚至採取國家補貼的方式將河流與稻田之間全部建成硬質化水渠,結果導致依靠稻田生存的魚類瀕危甚至滅絕。

奧地利的穆爾河,曾是歐洲汙染最嚴重的河流之一,經過拆除混凝土護岸等措施,底棲動物恢復到2000多種,魚類恢復到200多種,鳥類恢復到50多種。2010年之後,歐盟水環境立法的重點也轉向水生態,強調保護魚類和其他生物。

李舒:

中國河流治理應充分借鑑發達國家經驗和教訓,將黑臭水體治理與河流生態系統保護統籌考量。

應儘量保留河岸地貌的複雜多樣性,兼顧景觀與生態內涵的統一,將保護河岸植被和水生生物棲息地貫穿河流綜合治理的始終,努力實現“生態化治汙”。

一是強化基礎研究。構建全國統一標準的河流生態數據庫,指導“一河一策”的精準化管理。

二是將生態保護納入法治化軌道。借鑑歐盟及日本經驗,結合我國即將出臺的長江保護法,制定出臺國家層面的“河湖生態保護條例”,杜絕以“景觀生態”破壞河流生態。

三是將“環保督查”升級為“生態督查”。通過推進跨部門協作,在督查中引入生態學評估,杜絕“治水”只停留於表面功夫。

來源:《半月談內部版》2019年第2期 原標題《“破壞式治汙”正加速河流生態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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