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實施差異化管控,杜絕“一刀切”治汙

3月27日,河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河北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這是該條例時隔四年再次修訂,將於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訂的亮點之一是,首次將差異化管控的成熟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度,形成長效機制。條例規定,對大氣汙染物排放重點行業企業,按照其汙染治理水平、汙染物排放強度、企業管理水平、交通運輸方式等進行評價和績效分級,實施應急減排差異化管控。

依法实施差异化管控,杜绝“一刀切”治污

河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 長城新媒體記者 張登峰 攝

差異化管控,是河北省在應對重汙染天氣方面一直在探索的重要課題。

隨著河北大氣汙染治理手段不斷演進,治理成效也在不斷顯現。從個體感受來看,霧霾天才持續減少,即使到了秋冬重汙染多發季節,霧霾也並不像當初那般濃重,持續時間也在逐漸縮短。

從數據來看,2019年河北省PM2.5平均濃度50.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8%,大氣質量為6年來最好水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平均濃度達到國家二級標準;平均達標天數226天,重汙染天數17天。

在這樣的治理成效之下,治理手段也要因時、因勢調整,才更符合法治化、規範化的內涵,也才會更有成效。

河北此次修訂條例,將差異化管控的成熟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度,可以說是河北省在精準化治理大氣汙染上的一次重大調整,也是繼“生態環境監管正面清單制度”之後的又一探索成果,無疑是值得期待的。

依法实施差异化管控,杜绝“一刀切”治污

以法律之名實施差異化管控,也是對個別地方“一刀切”式治理最“硬核”的打擊。

“一刀切”式治理大氣汙染早已被人們深惡痛絕,“一律停工停產停業”的無差別治理,不僅不利於大氣汙染治理,還讓企業苦不堪言,從長遠來看,更不利於經濟的發展。

為了避免“誤傷”,推進應急減排差異化管控,國家層面已出臺了不少相關政策措施、法律法規,成效顯著。

河北根據本身的治理進程、發展需要等實際情況做出調整,是對國家安排部署的進一步落實,也更能起到正面引導作用,促進企業提高環保意識、減少汙染物排放,爭取進入應急減排“不打擾名單”。

此外,這樣的修訂對執法部門來說也是一種警醒。以往“一刀切”式的環保治理早該成為過去時,之後需要下更多“繡花功夫”“區別對待”,才能將應急減排差異化管控落地,若還是延續以前簡單粗暴的“一律”做法,可能將面臨違法風險。

說到底,環境是動態變化的,治理手段也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只有舉措越規範,效果才會越明顯。(郭慧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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