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國資委取代國電集團 成長江財險實際控制人

近日,長江財險發佈股東變動情況,通過受讓股權,湖北聯合發展投資集團(下稱“聯投集團”)躍升至第一大股東,新進股東湖北省交通投資集團為並列第三大股東。聯投集團原為長江財險並列第三大股東,所持股份佔總股本的14%,股權受讓完成後,聯投集團的持股比例上升至32.67%,超過國電集團,坐穩大股東席位。由此,長江財險作為地方性財險公司的定位進一步明確,湖北省國資委或取代國電集團成為實際控制人。

不過,目前長江財險面臨管理層動盪局面中,總經理一職已空缺近兩年之久。在此期間,自2017年4月份起,長江財險高管宋靜剛、孫明清先後以經營管理臨時負責人的身份代行總經理職務,管理公司事務。不過,長江財險管理層困局有望得到改善。據其官網最新信息顯示,孫明清已於今年1月份成為擬任總經理,按公司章程和監管規定履行相關程序。

二股東、三股東出清股份

日前,長江財險官網接連發布兩條公告,披露出最新的股權變動情況。具體而言,第二大股東武鋼集團、並列第三大股東中國電子工程顧問集團分別轉讓所持長江財險的18.67%股權和16.67%股權,分別由聯投集團和湖北省交通投資集團接手。

據相關公告,股權轉讓完成後,武鋼集團中國電子工程顧問集團則完全退出股東序列。聯投集團的持股比例將由14%增加至32.67%,成為第一大股東;湖北省交通投資集團則接替中國電子工程顧問集團的地位,成為並列第三大股東,持股比例為16.67%。上述股東變更事項正等待銀保監會批准。

據瞭解,長江財險成立於2011年,目前共有6家股東。國電集團以20%的持股比例為第一大股東;武鋼集團緊隨其後,持股比例為18.67%;中國電子工程顧問集團和湖北能源集團則並列第三大股東,分別持有16.67%股份。據相關公告,根據股權關係、投資關係、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長江財險行為的股東為國電集團。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增持股份的聯投集團和湖北省交通投資集團均為湖北省國資委下屬企業,再加上同屬湖北省國資委麾下持股16.67%的湖北能源集團,股份轉讓完成後,湖北省國資委或取代國電集團成為長江財險的實際控制人。

從股權掛牌出讓到成功受讓,長江財險股東變動的一系列操作用時不到兩個月,可以看出,市場上對長江財險前景頗為看好。

2018年12月20日,北京產權交易所披露信息顯示,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擬轉讓所持長江財險2億股股份(持股比例16.67%),掛牌價為2.67億元;同日,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披露的信息顯示,武鋼集團擬轉讓所持長江財險2.24億股股份(持股比例18.67%),掛牌價為2.99億元。兩家股東擬轉讓股份合計佔長江財險35.34%的股份,轉讓總額達5.66億元。

總經理職位空缺近兩年

近兩年來,長江財險管理層一直處於“群龍無首”的尷尬境地。

據長江財險官網信息顯示,公司原總經理彭柱石因故辭去總經理職務。由宋靜剛作為經營管理臨時負責人代行總經理職務,並從2017年4月26日起開始履職。此後,其任擬任總經理一職。可以看出,自2017年4月份起,長江財險的總經理職位就處於空缺狀態。

然而,預想中的走馬上任並未發生,2018年5月份銀保監會對於宋靜剛的總經理任職資格作出不予批准的批覆。這也被認為是銀保監會成立以來首次出現險企高管任職被否案例。

宋靜剛擬任總經理被否原因在於不符合《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相關規定顯示,保險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助理應當具有下列條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者學士以上學位;從事金融工作8年以上或者經濟工作10年以上。

在此之後,2018年7月份,長江財險指定孫明清作為臨時負責人,並從2018年7月4日起開始履職,履職期限為3個月,至2018年10月3日。後因工作需要,又延期至擬任總經理到任為止。今年1月11日,長江財險再發重大事項公告,宣佈孫明清為公司擬任總經理,按公司章程和監管規定履行相關程序,長江財險“群龍無首”局面有望得到改善。

據瞭解,長江財險在全國擁有6家分公司、近60家中心支公司及支公司,業務範圍涉及除港澳臺以外的全國主要行政區域;形成涵蓋200多個主險、2000多個附加險的產品體系。

湖北省国资委取代国电集团 成长江财险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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