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車輛的商業三者險的到底買多少才是合適的,誰買錯了?

法律分析,車輛的商業三者險的到底買多少才是合適的,誰買錯了?

車輛越來越多,相應的交通事故的發生頻率也越來越大。為了防範風險,減少損失,保險就成了最主要的方法。

現在,交強險是必須要投保的,可是,交強險最多隻能賠122000元。

因此購買商業三者險便成為防範風險,減少損失的一個重要的方法,可是,商業三者險數額到底購買多少才是適合的,又不吃虧又能夠賠,大家考慮過嗎?

法律分析,車輛的商業三者險的到底買多少才是合適的,誰買錯了?

所謂的商業三者險就是發生交通事故之後,除去交強險的賠償外,由保險公司賠償第三方的損失,也就是賠償受害方的一種險種。

需要明確一下,交強險範圍之內是不分責任的,交強險之外就需要按照事故的責任比例來承擔責任。

比如我方全責,對方無責,對方全部損失就有我方來承擔。

如果是我方佔有主要責任,那麼交強險以外,我方需要承擔70%或者是80%的比例,具體比例按照具體的案件的來確定。

法律分析,車輛的商業三者險的到底買多少才是合適的,誰買錯了?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個觀念,保險並不是用來賠的,而是用來防範風險的。保險買的就是一個保險,是一個心理的安慰,也是一種物質上的保障。

如果說出現了交通事故,用到了,我們會減少自己的損失,因為不需要我方來承擔責任。如果用不到的話,那全當是做了一回好事,繳納的保費用於救助別人。

買保險的目的並不是用的。

法律分析,車輛的商業三者險的到底買多少才是合適的,誰買錯了?

一般的商業三者險限額有五萬、十萬、十五萬、二十萬、三十萬、五十萬、一百萬等等,現在一般買五十萬和一百萬的居多,實際上,五十萬和一百萬,在保費上差別並不是太大,可能只是差別幾百塊錢。

如果差別過大,成千上萬的差距,那也就忍了,不買也就不買吧,但是僅僅差別幾百元,而不去購買的話,那麼我覺得是不合適的。

因為,即使是購買了一百萬的商業三者險,在一些交通事故中,仍然可能不夠賠付。

以山東地區為例,2018年山東地區城鎮標準的的死亡賠償金(青島除外)是735780塊錢。

法律分析,車輛的商業三者險的到底買多少才是合適的,誰買錯了?

如果是全責,那麼交強險賠付110000元的死亡賠償限額,商業三者險全部賠付500000,才賠了610000元,那麼不足的十多萬元就需要由司機和車主來補足了。

這還只僅僅是死亡賠償金而已,如果受害人上有老下有小的話,那麼還需要賠償被扶養人生活費,如果被撫養人年紀小的話,或者剛過60歲,標準按城鎮計算,那麼撫養費十幾萬、二十幾萬是很常見的。

如果因為傷者的傷情過於嚴重的話,在一直在重症監護室中,那麼一天的藥費可能將近上萬元,如果連續居住一個月以上,那麼不可想象。

甚至有一種情況,是由於受害人本身有糖尿病,傷口不易癒合,突然感染,又重新搶救,那麼費用又得增長。

除了上述費用,還有喪葬費、喪葬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如果保險不夠,那麼只能是車主和司機自己掏。

法律分析,車輛的商業三者險的到底買多少才是合適的,誰買錯了?

現在,大家對車輛的商業三者險購買的數額上,有了一個大體的瞭解吧。

希望大家在購買車輛的商業三者險時能多買的儘量要多買,在經濟上並不能產生太大的差異,但在保障上能產生幾十萬的差額,這既是對自己負責,對家庭負責,也是對別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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