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庆年间陕西“渭南故意杀人案”分解

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陕西渭南县富户柳全壁因索要债务,将奓村朱家村的佣人朱锡林殴打致死,血溅墙壁,为掩盖事实真相,柳家雇人连夜拆掉带血的砖墙和地面,赶第二日天亮,屋内整洁如新,看不到一点血迹。柳家让朱家拉回尸首,以前债务一笔勾销,不再追要。朱家人感觉事情蹊跷,就把柳家告到县衙,县令徐润受柳全壁重金贿赂,谎称朱锡林是自己跌伤致死,让朱家拉回尸体,不许纠缠。

清嘉庆年间陕西“渭南故意杀人案”分解

朱锡林的妻子不服判决,上告到巡抚衙门,抚院改派另一个县的县令姚洽重审。柳全璧又四处行贿,陕西巡抚朱勋、布政使邓廷桢都牵涉其中。姚洽秉承上级意旨行事,朱妻怀孕即将临产,仍然被衙差威逼带走赴审,以致她伤风而死。朱妻亲戚马某为讨还公道,多次向上控告,姚洽便对他严刑逼供,又使其不堪酷虐身亡。

清嘉庆年间陕西“渭南故意杀人案”分解

朱家经此前后,不堪折腾,朱某的侄子便私下拿钱与柳全璧和解。不料村民多为朱家打抱不平,得知和解之事后,逼迫朱某的侄子进京告状:“你如果不接着上告,我们就一起把你大卸八块(汝不上控,吾侪即分汝尸)!”

朱侄不得已,只得进京,御史王松年将这件事秘密弹劾给了道光皇帝,并教朱家侄子于某月某日,借皇上朝贡时将状子放在供桌之上。皇上朝贡时发现状子,龙颜大怒,立刻命总督那绎堂到陕西查勘,案情才得以真相大白。

清嘉庆年间陕西“渭南故意杀人案”分解

道光二年(1822)五月,柳全璧被判斩刑;渭南县令徐润、知县姚洽发配伊犁;陕西布政使邓廷桢已经调任江西布政使,革职发往军前效力赎罪;陕西巡抚朱勋被革职降为五品京堂侯补;陕甘总督长龄失察属员,交部议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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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译自《清稗类钞》中【渭南朱某冤死案】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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