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婦組織、領導“龍愛量子”傳銷組織 被判刑

天上掉餡餅,地上有陷阱,近年來,傳銷組織以更為新穎、繁複的“套路”騙取投資者不斷加入傳銷組織。近日,組織、領導傳銷組織“龍愛量子”的農婦全某經靈川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靈川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全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五千元。

農婦組織、領導“龍愛量子”傳銷組織 被判刑

現年52歲的全某是靈川縣人,一直在家中務農,2017年4月經人介紹加入“龍愛量子”非法傳銷組織。該組織騙取下線人員每人繳納850元獲得加入資格成為會員後,由會員投資8500元至85000元成為等級不同的會員,不向購買者實際交付產品,而是按照發展下線人數在傳銷組織中設立層級,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數的數量或投資作為計酬、返現依據。全某加入該非法傳銷組織後,為獲得更大利益,通過微信、短信、口頭宣傳積極發展下線人員,並通過其推薦人申請“龍愛量子”三個會員賬號成為該組織的創業中心級別。2017年4月至2017年8月,全某通過自己的三個會員賬號直接或間接發展傳銷人員1366人,下線會員層級12級,接受下線人員投資傳銷總額11293950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之規定,認為全某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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