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单向阳
![全市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典型案件展示|守护公益,我们永不缺位](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淮安生态新城是淮安市委市政府驻地,自2012年成立开始,经过短短6年的蓬勃发展,现已是高楼迭起,名校林立,一跃成为淮安市新兴的教育新区。这里居住环境绿色生态,学区楼盘炙手可热,开发公司也因此获益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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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这一系列大规模的项目建设中
在这一幢幢拔地而起的高楼背后
是否都如我们看到的
那样和谐清明、海晏河清呢?
01 / 渣土费
在座的各位都知道建筑垃圾处置规费吧,俗称渣土费,它是国家依法应当征收的城建规费之一,也是个准入门槛较低的高额利益市场。其背后交织的利益关系,亦是滋生犯罪,引发国有财产损失的主要根源。
今天我与大家分享的就是发生在这个新兴城市,涉渣土领域上千万国有财产损失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01
渎职案?不简单!
时间倒回到2017年10月,检察公益诉讼在全国全面推开的大背景下,我们通过对开发区院办理的涉及国有财产损失的所有渎职案件排查中发现,淮安市某行政机关驻生态新城执法部门负责人姜某,在2011年至2013年期间,明知生态新城某小区项目渣土规费未征收,仍放任该项目开工建设,一期项目176万余元的渣土规费未能依法征收。
姜某虽因渎职被起诉,但该小区应当缴纳而未缴纳的176万余元渣土规费仍被搁置。与此同时,承办检察官在对该线索进行研判时敏锐发现,生态新城体制构建复杂,所设立的行政机关均无执法权限。
面对这样的“执法真空”地区
难道就这一个项目未依法缴纳渣土规费?
带着这个疑问
承办检察官带领办案组成员
对案件进一步开展了调查
调查结果
经与姜某谈话,调取原卷宗材料,到相关部门调取入账凭证、项目规划、项目图纸等证据后,我们发现,其实176万余元仅仅是国有资产损失的冰山一角。
该区自2011年至2017年期间,除了某小区项目未依法缴纳相关建筑垃圾处置规费以外,其他所有在建、已建的项目亦未开展正常的渣土规费征收工作,仅已建好的商业小区项目就有14个,经第三方初步估算未征缴渣土规费至少2000万元。
毫无疑问,这是一笔巨额的国有资产损失。
02 依法追缴渣土规费
经汇报淮安市检察院后,3月27日我们向市某行政机关发出了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追缴某小区项目欠缴的176万余元的渣土规费,同时进一步梳理2011年以来生态新城其他商业项目欠缴的渣土规费情况并予以追缴。
我们肯定依法追缴,但是生态新城的项目太多,时间跨度比较大,也请给我们多一点时间。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行政机关负责人第一时间与我院进行了沟通。随后,他们立即部署生态新城渣土规费追缴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在短短的两个月内完成了某小区项目渣土规费176万余元追缴工作,梳理出54个项目未依法缴纳渣土规费,并对其中商业项目14个商业项目制定了追缴计划。
03
追缴工作难度大怎么办?
然而,随着追缴工作的开展
至8月中旬,承办检察官在跟进案件中发现
项目追缴进度明显缓慢
追缴工作进入疲软拖沓状态
而负责追缴项目的负责人也跟我们坦言道
追缴工作不好做,项目时间跨度大
图纸审核工作量太大
他们人手也不够
对此,我们经研判并汇报院党组后,首先针对该行政机关提出的困难予以了积极回应,建议他们聘请第三方进行图纸审核,将主要人员力量用于追缴执法工作中,同时针对该行政机关追缴进度缓慢情况,向其发出了“诉讼风险提示函”。
我们的相关做法也获得该行政机关的高度重视和认可,他们随即引入第三方进行图纸审核工作,项目的追缴进度很快得以推进。
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
截止到目前为止
共追缴到位项目7个
追缴到位渣土规费1118万余元
已发出征收决定项目2个
共计400余万元
其余项目亦按照计划逐步推进中
在案件办理中,我们除了依法推动生态新城开展渣土规费追缴及正常的征收工作以外,还积极延伸办案视角,在所辖的开发区开展同类案件线索的摸排及其他公益损失审查,成功办理了渣土及其他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导致的污染、损害桥体公益诉讼案件3件,推动了生态新城、开发区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工作。
该案也是全省首例渣土规费国有资产损失案,案件办理对全省同类案件乃至与同一领域的案件办理具有一定的参考指导意义;同时该案在全省率先适用的诉讼风险提示函,不仅破解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与不诉的困境,在助力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携手挽回巨额国有财产损失,推动形成双赢、共赢的司法共识亦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的相关做法被江苏法制报、检察信息简报采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检察公益帷幕已悄然拉开,在维护公益的道路上,我们承诺将永不缺位。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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