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调整,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哪六项?怎么计算

2018年10月,个税调整的第一步开始执行,将个税起征点调整为每个月5000元。涉及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也具体明确。具体是哪六项?怎么计算?我们再重温下。

贷款利息的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万元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租房租金的扣除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工作的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8万元(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32万元(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100万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大病医疗的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子女教育的扣除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就按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的扣除

继续教育部分是指,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赡养老人的扣除

纳税人赡养60岁(含)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万元的扣除额度。

对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具备其中一项或者多项,这样在每个月的扣除中就有1000元到几千元不等。

个税调整,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哪六项?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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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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