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集团焦化厂原厂长杜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开庭审理

包钢集团焦化厂原厂长杜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开庭审理

包钢集团焦化厂原厂长杜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开庭审理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王晓玲)2018年8月3日,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杜建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

“我受昆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2018年7月20日,包钢集团焦化厂原厂长杜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在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永峰依法出庭支持公诉,昆区人民法院院长段喜林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

庭审中,李永峰检察长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对被告人进行讯问,经过逻辑严谨的举证质证、激烈的法庭辩论,被告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查明杜建身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或承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巨额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判决认定被告人杜建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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