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伴:劳务报酬为什么要采用预扣预缴的方法?

全能伴:劳务报酬为什么要采用预扣预缴的方法?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个人所得税法”),现就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后扣缴义务人对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对非居民个人上述四项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公告如下: 

《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至40%的超额累进预扣率,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适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对不同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的预扣率及速算扣除数进行了明确规定,不超过2万元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元;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预扣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超过5万元的部分,预扣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还明确了不同应预扣预缴税额的算法,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提示,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在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减除专项附加扣除。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此外,若劳务报酬所得是以工资、薪金形式从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全能伴:劳务报酬为什么要采用预扣预缴的方法?


为什么要采用累计预扣法?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累计预扣法主要是通过各月累计收入减去对应扣除,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累计应缴税额,再减去已缴税额,确定本期应缴税额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一方面对于大部分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来说,纳税年度终了时预扣预缴的税款基本上等于年度应纳税款,因此无须再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另一方面,对需要补退税的纳税人来说,预扣预缴的税款与年度应纳税款差额相对较小,不会占用纳税人过多资金。

对于以前每个月工薪收入比较均衡的人来说,明年工资薪金个税采取累计预扣法影响并不大。但对于那些收入波动大,忽高忽低的个人来说,确实能起到节税的效果。因为新个税税制是综合所得按年纳税,累计预扣法不会出现以前某个月收入高但整体收入低存在多扣税的情形,很好地均衡了收入波动情况,并减少预扣预缴跟年末汇算清缴之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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