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易错点解析!不要再算错了!

共享财税老师给学员上课时发现,有部分同学把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预缴和汇算清缴的扣除比例搞混了,今日小编再和大家总结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得帮助!


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易错点解析!不要再算错了!


预缴时


先算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收入-减除费用后

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相当于打了个七折!


减除费用:

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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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时

计算这三种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这样的:

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收入×80%

稿酬所得:稿酬收入×80%×70%

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


举个栗子

案例:老王取得劳务报酬所得3000元,则这笔所得预扣预缴和汇缴时应交多少个税?

预缴时:

应纳税额=(3000-800)*20%=440元


汇算清缴时:

应纳税额=3000*80%*20%=480元


此时预缴和汇算就出现了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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