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11月19日,大观区法院对安庆市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原副所长马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为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加强规矩意识,邀请了110名安庆市公安干警及20余名大观区纪检干部旁听案件审理过程,以最直观的形式接受廉政教育。

大观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大观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大观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大观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至2018年,马某某任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技科民警、科技科科长、车辆管理所副所长期间,在项目招投标、设备采购、车辆入户手续办理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7.23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这是一起典型的“小官贪腐”案件,在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庭审中,旁听人员通过了解被告人犯罪过程,从中深切认识到职务犯罪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危害,纷纷表示这不仅是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更是反腐倡廉教育课堂,身边的真人真事提醒着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自身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常敲廉政警钟。整个庭审持续2小时,全程规范严谨,秩序井然,被告人马某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

据悉,大观法院将审判实践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取得了一定成效,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以案释法”是其中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大观法院多次在涉及党员和公职人员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中,邀请机关公务人员、企业职工等来到庭审现场,通过以审促廉的方式,促使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始终保持廉洁从政意识,同时使审判职能在弘扬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中得到进一步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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