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上海網友(微博認證為“知名法律博主”)在微博發帖稱:同學28歲,家中獨子。確診肝癌晚期,時日無多。他的妻子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打掉了腹中五個月的孩子,提出離婚。同學父母苦求兒媳留下孩子,提出贈予上海的房產以及兩百萬現金,並且不需要女方撫養孩子,不讓女方再嫁時還要帶拖油瓶,但女方還是執意打掉了孩子。帖子發出後,網友議論紛紛,有網友認為,面臨生老病死,唯有真情能經歷考驗,妻子這樣做過於狠心;也有網友認為,不能對女方進行道德綁架,一來癌症有遺傳基因,二來女人生孩子並非易事。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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