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再出重拳“加強版”金融監管新規發佈,這些細則你必須瞭解!

  • 2018年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網站上發佈了《關於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這一《指導意見》是中國人民銀行聯合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共同發佈,是對金融機構監管的“加強版”新規。華仔快速整理出了《指導意見》中的關鍵要點,來方便大家更好地理解新規。
央行再出重拳“加強版”金融監管新規發佈,這些細則你必須瞭解!

  • 此次發佈《指導意見》的目的是為了完善我國重要性金融機構監管框架,防範系統性風險,有效維護金融體系穩健運行。下一步,相關的部門將按照職責的分工,推動相關細則的出臺。
央行再出重拳“加強版”金融監管新規發佈,這些細則你必須瞭解!

  • 據瞭解《指導意見》主要涵蓋以下環節:
  • 一、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進行定義
  • 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因其規模龐大,結構和業務複雜性較高,因此其經營狀況會對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產生重大影響。指導意見中明確表示監管層要對這類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進行科學評估,並對機構的範圍進行劃分。也指出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包括系統重要性銀行業機構、系統重要性證券業機構、系統重要性保險業機構,以及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認定的其他具有系統重要性、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
  • 二、加強監管,降低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發生重大風險的可能性
  • 為此提出了兩條途徑來完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
  • 1.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制定特別監管要求,以增強其持續經營能力,降低發生重大風險的可能性。
  • 2.建立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特別處置機制,確保其在發生重大風險時,能夠得到安全、快速、有效處置,保障其關鍵業務和服務不中斷,同時防範“大而不能倒”風險。
  • 有人肯定會好奇什麼是大而不能倒?其實這也就是說很多金融機構很龐大,如果倒下了,那對整個經濟的運行將會產生很大的影響,因此監管層特別注重對這類金融機構的監管,並且建立了特別處置機制以確保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在發生重大風險時,能夠得到快速,高效的處置,確保其關鍵業務能夠正常運行。
  • 三、提出了監管的形式和特別處置機制
  • 指導意見中提出了日常監管、風險監測、壓力測試、監管建議、宏觀審慎措施五條監管形式,與此同時也提出了六條特別處置機制分別是:危機管理小組、恢復計劃、處置計劃、可處置性評估、信息報送要求和問題機構處置原則。
央行再出重拳“加強版”金融監管新規發佈,這些細則你必須瞭解!

  • 據瞭解在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27個成員國中,目前絕大部分國家已經建立了本國的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名單和監管辦法,我國也在加快探索進度。此次指導意見的意義不僅僅是為了防範金融類風險,也代表著我國正在與國際監管標準接軌。當然指導意見是一個宏觀性的政策框架,隨後央行也會聯同相關部門啟動實施相關細則的工作,逐步出臺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評估方法和附加監管要求,我國的金融市場的監管制度也會不斷完善,金融體系會更加穩健地運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