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見證執行工作

為確保如期打贏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硬仗,提升執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11月22日上午,我院主動邀請了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親臨執行一線和執行指揮中心,“零距離”見證了排除妨害糾紛一案的現場執行。

我院黨組書記、院長鄭江華就執行指揮中心配套的執行指揮業務系統、視頻終端系統、拼接屏顯示系統、單兵作戰系統和車載監控系統等向代表、委員作了介紹。代表、委員先親臨執行一線現場,後到執行指揮中心見證了由鄭江華院長在執行指揮中心遠程指揮,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李耀國帶隊到覃巴鎮譚屋村開展的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件強制執行的全過程。

原告譚A仔、譚A添與被告楊B堅、譚B琪、譚B仔、譚B朱排除妨害糾紛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湛吳法民三初字第37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本院於2018年2月1日立案執行並向被執行人楊B堅、譚B琪、譚B仔、譚B朱發出執行通知書,限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但被執行人楊B堅、譚B琪、譚B仔、譚B朱逾期未履行。本院於2018年5月4日作出公告,“限被執行人楊B堅、譚B琪、譚B仔、譚B朱於2018年5月30日前拆除其建造於吳府集用(2010)第01511號《集體土地使用證》和吳府集用(2010)第01512號《集體土地使用證》所標示宅基地範圍內的建築物,不能妨害原告譚A仔、譚A添對該宅基地的使用”。被執行人楊B堅、譚B琪、譚B仔、譚B朱逾期依然沒有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

被執行人認為涉案房屋及土地屬於其一直使用,在其拆舊建新空隙,申請執行人乘機辦理土地使用證在自己名下,屬於非法侵佔,被執行人對強制執行工作牴觸情緒很大,多次上訪,而且被執行人譚B琪是退伍老軍人。申請執行人則認為自己是港澳同胞,請求政府落實政策安排而取得宅基地合理合法,如果法院不盡快將涉案土地執行到位,其也採取上訪途徑維權。雙方對立尖銳、情緒激烈、有勢不兩立之意。雖然承辦法官窮盡辦法,糾紛仍無法調處。

為此,我院執行局經過多次研究,決定組織幹警集中強制執行,制定了詳細的行動預案,並對參與人員進行了明確的分工,各司其職,統一行動。為保證公開、公正執行該案,主動邀請了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到現場監督、見證執行,並邀請了覃巴鎮政府、覃巴司法所、覃巴邊防派出所、覃巴鎮覃華村委會等幹部到現場協助執行。整個拆遷過程全程直播,鄭江華院長親自坐鎮執行指揮中心指揮執行。

由於部署得當,在李耀國局長的現場指揮下,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執行,將涉案宅基地上的建築物全部拆除並將建築廢料運走,涉案宅基地當場交付給申請執行人譚A仔、譚A添驗收。至此,強制拆遷排除工作完滿結束。

“通過零距離見證執行,我瞭解到法院執行工作不容易,為了兌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了社會的公平正義,我們的法官確實做了很多努力!”市政協副主席李嘉敏對執行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

近年來,我院為了大力推進司法公開工作,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群眾參與庭審、見證執行作為一種常態化的工作開展進行。據悉,這是近三年來我院第12次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觀摩庭審和見證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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