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資格掛證需自查自糾,高度重視,否則會影響企業信譽!

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自查自糾到本月底,各負責人要高度重視,否則全面排查出來問題會影響企業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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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階段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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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整治內容和目標

整治對象:結合參保繳費、人事檔案等相關數據和信息,重點排查參保繳費單位與註冊單位不一致情況。整治對象:工程建設領域期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註冊建築師、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及相關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整治內容:持證人註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買賣相借專業資格往冊證等"佳證違法違規行為, 以及提供虛假就業信息以職業介紹為名提供“掛證"信息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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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方向與力度

排查方向:結合參保繳費、人事檔案等相關數據和信息,重點排查參保繳費單位與註冊單位不一致情況。

全覆蓋

要結合參保激要人事檔案等相關數據和信息,對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全面比對排查.重點排查參保繳費單位與註冊單位不-致情況。

嚴執法

對發現存在“掛證”等違規行為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報其實際工作單位和有關國家監察機關。

零容忍

對違規的專業技術人員撇銷其註冊許可,自撤銷註冊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註冊,記入不良行為記錄並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 向社會公佈;對違規使用“掛證”人員的單位予以通報,記人不良行為記錄,井列入建築市場主體“黑名單”, 向社會公佈

重實效

用戶可以在投影儀或者計算機上進行演示也可以格演示文稿打出來對違規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依法從嚴查處,限期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從嚴給予行政處罰。直至採銷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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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的幾種掛靠方式

人證統一,社保分離


資格證書與本人在同一-單位,但是原單位社保還未轉出,依然由原單位代激這種情況屬於資格證與社保信息不統一,屬於掛證的範圍。

人員與社保信息統一,證書分離

人員已經從A單位離職,正就職於B單位,社保由8單位交,但是證件仍在A單位未轉出。這種情況人員社保信息與資格證信息不符合,屬於掛證。

一個證件多個社保

工作在A單位,井由A單位交社保,證件跨省掛靠在另一個省市的B單位,證件所在的8單位也在交牡保,這種屬於社保重複。全國社保信息聯網之後會被輕易直到,屬於掛證行為。

多個證書在不同單位


人員擁有交通、水利和住建的證書,但是分別註冊在兩家單位,兩家單位都為其購買社保:或暑只有一家為其購買社保,都會出現社保重複或者資格證信息與社保信息不統-的情況,屬於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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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被掛靠方”(轉讓出租出藉資質方)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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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六條:建築施工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對因該項承攬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建築施工企業與使用本企業名義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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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單位和工程監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和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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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最後的時間點

如果該建築施工企業後知後覺,沒有在自重自糾階段及時整改到位,後續可能會牽連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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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排查中發現人員掛靠問題突出的單位, 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其承建項目主要管理技術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處理。”

自查自糾時間為2018年12月 至2019年1月底,全面排查時間為201 9年2月至2019年6月底。存在掛靠問題的建築企業,一定要抓住最後的時間段自查自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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