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動態」西疇:首例適用速裁程序辦案案件當庭宣判

1月24日,西疇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馬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在西疇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這是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實施後,西疇縣首例適用認罪認罰速裁程序辦理的案件。

「基层动态」西畴:首例适用速裁程序办案案件当庭宣判

該案由西疇縣公安局偵查終結後於2019年1月7日移送西疇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經初步審查判斷符合認罪認罰速裁程序後,依照刑訴法的規定告知了馬某某關於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及速裁程序的相關法律規定,聽取了馬某某及值班律師就犯罪事實、罪名、法律適用、處罰建議、程序選擇等方面的意見,馬某某在諮詢值班律師的意見後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1月16日,西疇縣檢察院以馬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向西疇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建議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本案,西疇縣人民法院採納了這一建議,庭審中在不進行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的情況下,不到10分鐘的時間就當庭宣判結束了庭審。

該案從移送審查起訴至宣判僅用了17天的時間,與普通程序相比大大縮短了訴訟時間,節約了司法資源,提高了辦案效率,降低了被告人的應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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