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替父尋仇,她竟手術放開小腳苦練槍法,十年後終手刃軍閥孫傳芳

1926年,年僅19歲的千金大小姐施谷蘭正在書房練字時,突聽到父親施叢濱被直係軍閥張作霖俘虜的消息。那一刻,她的筆便停在了半空,一種不詳的

預感籠罩著她。

但思慮良久後,她開始安慰家人和自己說:

“現在已經是民國了,有很多相關條文保障俘虜的安全,父親不會有事的。”

然而,施谷蘭話音未落,噩耗便傳來了:施叢濱被殺害了。

原本,對於征戰沙場的戰事而言,腦袋從來是掛在脖子上的,所以家屬對軍士生死本無太多難以接受的。但施叢濱的死法卻超出了施谷蘭和家人的想象。

孫傳芳在逮捕已經60歲的施叢濱後,竟未經過審判(存疑),直接下令將其斬殺了。這顯然是不合體制的,在清亡之前,施叢濱便已是陸軍少將加中將銜;及至民國,又歷任旅長、師長、軍長,怎麼說,也是個成名人物。

為替父尋仇,她竟手術放開小腳苦練槍法,十年後終手刃軍閥孫傳芳

在俘虜中,這樣一個人物的生死,怎麼也應該經過審判,可孫傳芳卻直接不留一絲情面地下令斬殺了他。

斬殺他時,孫傳芳還特意下令“用鈍刀”殺人,如此一來,垂垂老矣的施叢濱被砍到身首異處時,不用十幾二十刀,估計是做不到的。

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身為老將軍的施叢濱被斬殺時,竟是在蚌埠車站旁邊。一代名將最終竟被斬殺於大庭廣眾之下,這和當年清政府菜市場斬殺死刑犯有何區別?

相比之下,最讓施谷蘭難以接受的是:孫傳芳在殺死父親施叢濱後,竟將其身子棄於荒野,將其人頭懸掛在鐵甲車上,上面還用白布紅字寫著“新任安徽督辦施從濱之頭”........

施谷蘭聽到父親慘死、遭侮辱的相關細節後捶胸頓足,她哀嚎著,想起父親走時還乘坐著鐵甲車威風凜凜,轉眼便是如此下場,作為父親的愛女,她心裡怎能不悲憤。

施叢濱對於施谷蘭而言,是生養她的慈父,也是她一生最大的偶像。當自己的至親、偶像被如此傷害並侮辱時,她感覺自己的整個世界都坍塌了。

為替父尋仇,她竟手術放開小腳苦練槍法,十年後終手刃軍閥孫傳芳

她可以接受父親戰死沙場,畢竟,那是一個戰士最好的死法。她甚至也能接受父親俘虜後被槍殺,畢竟,這也是戰場常有的事,但她怎能接受父親這般慘死後被羞辱呢?

施谷蘭哭紅的雙眼放著寒光,極度的刺激,已經讓她的心裡被仇恨塞滿了。

想到此時父親的頭顱還不知下落,她更是悲憤難平,這個世界上最大的仇就是殺父仇了。這個仇如果不報,下半生她怎能安枕?

施谷蘭扶著椅角緩緩從地上站起身,她走到書桌取出紙筆寫下了那首著名的《仇詩》:

“被俘犧牲無公理,暴屍懸首滅人情。痛親誰識兒心苦,誓報父仇不顧身。”

那一刻,當施谷蘭重新站起時,她便已不再是曾經那個養尊處優的千金小姐了,此後,她的使命便只剩“為父尋仇”一個了。

內心被仇恨裝滿的施谷蘭一心只想尋仇,自幼熟讀詩書的施谷蘭知道,她正面臨的是一個極其強大的對手。孫傳芳殺人如麻且位高權重,身為軍閥首領的他手下遍佈天下。一個裹著小腳的女人,要殺全世界最難殺的人,談何容易。

但有一句話說了:如果你真的想做某一件事,全世界就都會給你讓路。

最初的施谷蘭在寫在復仇誓言時,並不知道自己該怎麼做。也因此,周圍的人,都未把她的話太當真,畢竟,這個目標終究太大了。

但沒人知道施谷蘭骨子裡的仇恨有多深,這仇恨無時無刻不伴隨著她。她知道,在未報仇之前,她的仇恨一分也不會減,而只會與日俱增。

無時無刻不在琢磨復仇的施谷蘭知道,僅憑自己的實力復仇顯然是有難度的。於是,她開始動起了腦筋。

為替父尋仇,她竟手術放開小腳苦練槍法,十年後終手刃軍閥孫傳芳

覺得自己力氣太小搬不動大石頭的施谷蘭,首先找到了自己的堂哥施中誠。施中誠承諾她會替她父親報仇後,她便為他謀取了煙臺警備司令之職。

能讓施中誠短時間內從一個排長升到了團長,可以看出,施谷蘭雖是一介女流,卻絕不是凡俗女子,對,她是有一些手腕的。

這也難怪,她是將軍施叢濱最寵愛的女兒啊。只要不是行軍打戰,施叢濱總愛將這個長相清秀、聰慧異常的女兒帶在身邊,耳濡目染下,她自然學會了很多。

讓施谷蘭沒有想到的是,施中誠謀得官職後,竟只顧著吃喝玩樂,完全把替她報復仇拋之腦後了。

一日,施谷蘭氣沖沖地闖進施中誠的房間,此時,他正左擁右抱著美人坐在一堆酒肉中間。見狀,施谷蘭直接上前掀翻了桌子厲聲道:

“吃吃吃,玩玩玩,到底要什麼時候才幹我的正事!”

怔住的施中誠示意美人退下後,走到氣鼓鼓的施谷蘭身後道:“你看你,老是這麼硬氣,怎麼成大事,我這不正想著的嘛,這是大事,可不得仔細籌謀籌謀?”

施谷蘭不等他說完就徑直走出了房間,他的這套說辭,她已經聽了不下幾百遍了。此時的施谷蘭已經開始意識到,這個堂兄怕是指望不上了。

不久後,施谷蘭結識了施中誠在保定軍校的同學、時任閻錫山部的諜報股長施靖公。

因為同窗情的緣故,施靖公經常住在施中誠家,一來二去間,他自然結識了施谷蘭。當時的施谷蘭雖因一心想著復仇而滿臉哀怨,卻也難掩其秀麗姿容、出眾氣質,只一眼,施靖公便喜歡上了她。

關於施靖公與施谷蘭如何在一起的過往,他們的孫女施朝是這樣講述的:

“我爺爺平時心裡就比較喜歡我奶奶,但從來沒有機會去表示。1928年,在奶奶的父親忌日那天,我奶奶心裡難受,就在院子裡號啕大哭。這時我爺爺就說其實我挺想幫你的,但我也不是你們家人,不太方便替你報仇,你要是嫁給我,我可以幫你報仇。”

“我可以幫你報仇”,只這一句,施谷蘭便止住了哭聲。她看著眼前的男子,想著此前一次次讓她失望的施中誠,她抬頭問道:“當真?”施靖公看著她認真地點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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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一心復仇的緣故,當時的施谷蘭對施靖公並未有感情。她答應嫁給他,完全是因為他承諾他要替她復仇。

如此說來,當時的施谷蘭頗有為了復仇以身相許的意味。為了復仇,甚至可以犧牲自己一生的情感,這便是施谷蘭。這樣的施谷蘭讓人心疼,也多少讓人惋惜。

與施靖公結婚後,施谷蘭接連為他生下了兩個兒子。但孩子相繼出生後,原本還想復仇的施靖公態度卻轉變了,此時的他極其想好好過日子。

他不僅不再肯幫妻子復仇,甚至有勸說妻子放棄復仇的想法。

終於有一天,在他已經被提拔為旅長之後,他近乎哀求地對妻子說:“咱好好過日子,都過去這麼多年了,而且人勢力那麼大,咱殺得了他嗎?殺了他以後呢,萬一沒殺成呢?”

施谷蘭聽完丈夫的話半響沒吭聲,第二天黎明時分,她便留書帶著兩個孩子離開了施家。她為丈夫留下的是訣別書,上面寫著:

“一再犧牲為父仇,年年不報使人愁。痴心願望求人助,結果仍需自出頭。”

這首詩,寫滿了對丈夫的控訴,也寫滿了她的決絕。直到此時,施谷蘭才終於意識到:復仇只能靠自己。

這一年,已經到了1935年,此時離施谷蘭父親慘死已經過去了10個年頭。

此時的施谷蘭想到自己欲報父仇十年而不得,竟仰天長嘆道:“蒼天啊!”

隨即,她提筆寫下了:"翹首望明月,拔劍向青天。"寫完後,她用筆圈下了“劍”“翹”二字,並以此為名,將自己改名為:施劍翹。

也是從這一刻開始,世間再無施谷蘭,而只有靠自己復仇的女子施劍翹。

她甚至還將自己的兩個兒子改名為“僉刃”和“羽堯”,連起來正是“劍翹”二字。

她帶著兩個孩子輾轉從太原到了天津,重新尋找機會。而天津,正是孫傳芳經常出沒的地方。

到達天津後,施劍翹安頓好了兩個孩子。而此時,她年幼的弟弟也留學歸國了,弟弟想憑自己手上的刀子手刃孫傳芳。施劍翹聽完後搖了搖頭,轉身她便想盡各種法子弄到了當時最先進的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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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支槍,正是勃郎寧手槍。這種槍支在當時絕非一般人可以拿到,當初軍統特工陳恭澍等人在北平刺殺張敬堯時,都沒有這種手槍,還是戴笠專程坐飛機飛到北平將勃郎寧手槍交給陳恭澍。

也正因此,很多人甚至認為,施劍翹拿到這支槍的背後,是國民政府借刀殺人的結果。

拿到這把槍後的施劍翹日夜枕著槍入睡,為了能儘快練好槍法,她甚至通過手術放開了小腳。小腳手術完成後,她便開始夜以繼日的練習。

與此同時,她還抓住一切可能的機會打聽孫傳芳的消息。老天開眼,經過多方打聽後,施劍翹通過各種途徑去了解孫傳芳的身貌、口音及活動規律。

終於,她得到了一個關鍵線索:孫傳芳每週三、六必到居士林聽經。孫傳芳竟然信佛,施劍翹從喉嚨裡發出鄙夷的“哼”聲。

掌握到這一關鍵信息後,施劍翹隨後便化名“董慧”,委託一位女居士介紹她加入了居士林。此後,施劍翹便定期出入居士林。

經過周密的籌劃和部署,施劍翹定下了11月13日(講經日)行刺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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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前,施劍翹先是祭奠了父親,隨後,她又將母親送到了南京,又將自己的兩個孩子託給妹妹施韌蘭照顧。

從施劍翹這一連串的安排來看:她是抱著必死之心去的。

1935年11月13日這天,施劍翹終於等來了自己的殺父仇人孫傳芳:他端坐在佛堂中央。

行刺前,施劍翹原本坐在靠近火爐的後排座位,但這個位置離孫傳芳實在太遠,這樣一來,她行刺的成功幾率便會小很多。

於是,她便以背後的爐火太熱為由要移到前排去。看堂人允諾後,施劍翹站起身來,伸手握住衣襟下的手槍,快步來到孫傳芳身後。

待眾居士閉目隨富明法師誦經之際,施劍翹悄悄拔出勃朗寧手槍,對準孫傳芳的後腦勺射出了第一發子彈,緊接著又朝他的太陽穴和腰部各射一槍。

“啪”、“啪”、“啪”,隨著三聲槍響的落下,北洋軍閥浙、閩、蘇、皖、贛五省聯軍總司令孫傳芳應聲倒在了血泊中。

不用說,這樣的三槍,孫傳芳早已命赴黃泉了。

隨後,佛堂大亂,施劍翹看向眾人道:“不要驚慌,我是為父尋仇!”

說完,她便將父親施叢濱的照片灑向了佛堂。

緊接著,施劍翹衝出佛堂,將提前準備好的《告國人書》和身穿將校服的施從濱照片拋向人群,大聲宣佈自己的姓名及行刺目的。

施劍翹是在用這種吶喊,向全世界宣告自己終於得成的復仇志。做完這第二步後,施劍翹便撥通了警察局的電話,決意自首。不久,施劍翹被前來的警察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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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被綁現場圖

因為施劍翹自己向人群散播消息的緣故,當天下午6時,《新天津報》就發出號外,報道了“施從濱有女復仇,孫傳芳佛堂斃命”的特大新聞。

第二天,天津、北平、上海等各報都以頭號標題刊載了這一消息,全國轟動。

任何時候,殺人都是大事,公然殺死孫傳芳後施劍翹也迎來了她的審判。

1935 年11月21日,昔日“五省聯帥”孫傳芳被當眾刺死8天后,公訴人以“蓄意持槍罪”和“殺人罪”兩項罪名起訴女刺客施劍翹。

得報大仇的施劍翹竟審判,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這一審判結果引發了當時輿論的重大反響,輿論對這個十年為父尋仇的女子充滿了敬佩和同情。當時的社會甚至將這位“謀殺者”視為了“女中豪傑”、“巾幗英雄”。

施劍翹的矢志不渝感動了世人,無數人為她請願要求從輕發落。她的辯護律師認為:

“雖然道德中的“孝”與現行中的“法”有不盡相同的地方,但所謂“百善孝為先”,法律雖不能鼓勵殺人,但也不應掩其孝烈。因此,法官在審判中應“權其勢、恕其情”,給予恰當的同情與寬恕。”

這一說法遭到了孫家辯護律師的反對,他們認為:

“法院審判應遵循現行法律,所謂“以孝行報私仇”的理念,在當下之年代是站不住腳的。”

經過長久的辯論和舉證,2月11日,河北高等法院宣判:

“原判決撤消,施劍翹殺人,處以有期徒刑七年”。

這一判決顯然未得到施家律師和公眾的要求,隨即,這場官司被上訴到南京最高法院。這年八月,讓人遺憾的是,判決結果依舊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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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這一消息後,舉國譁然。

群情激奮中,輿論壓力如江海湧來。此案很快驚動了一些國民黨元老,馮玉祥、李烈鈞、張繼等人同情施劍翹的遭遇,他們隨即聯名呈請國民政府明令特赦。

經多方努力,南京國民政府委員會經過反覆研究,最終冒天下之大不韙,於1936年10月14日發佈公告,決定赦免,全文如下:

“施劍翹因其父施從濱囊年為孫傳芳慘害,痛切父仇,乘機行刺,並及時坦然自首,聽候懲處.......茲據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宣告原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之施劍翹,特予赦免,以示矜恤。”

特赦令出來後,坐了11個月牢的施劍翹重獲了自由。

不知,孫傳芳若得知這樣的消息,會作何感想。說來,他的死也只能怪自己當初“得理不饒人,做事太絕情。”

附註:

重獲自由後的施劍翹與施中誠恢復了交往,但她始終未再原諒自己的丈夫。

解放後,施劍翹丈夫施靖公被作為戰犯關押了,期間,她也未和他有過任何聯繫。特赦時,政府問施靖公準備去哪,他說想回老婆孩子那兒。

但他的這一要求遭到了施劍翹的反對,就在政府和她做工作讓施靖公回家時,施靖公突發腦溢血過世了。

當相關部門把丈夫的遺物送到施劍翹手中時,她竟連看也不看,直接在上面貼了一個“查無此人”的條,將它原封寄回去了。

從這個細節可以看出,施劍翹對這個男人是傷透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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