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處罰6宗內幕交易案件 華僑城等企業高管被罰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於18日披露信息顯示,依法對6宗內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涉及華僑城集團朱德勝等房企高管。

<strong>高管涉嫌內幕交易被罰

在內幕交易方面,證監會表示,華僑城高管朱德勝系“華僑城西部投資取得曲江文投51%股份並使曲江文旅實際控制人變更”“華僑城集團收購西安飲食21.04%股權並使西安飲食控股股東變更”等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交易“曲江文旅”(600706.SH)股票和“西安飲食”(000721.SZ)股票;京基副總裁龍英系“陽光股份實際控制人擬變更為京基集團”和“陽光股份購買京基集團資產”等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陽光股份”股票。

證監會指出,依法對朱德勝內幕交易案作出處罰,沒收其違法所得39,792.82元,並處以79,585.64元罰款;依法對龍英內幕交易案作出處罰,對其處以20萬元罰款。

人民網記者查詢天眼查信息顯示,朱德勝系華僑城集團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華僑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監事。

此前據媒體報道,在1月19日,華僑城集團對此回應:“朱德勝在內幕信息敏感期交易股票屬個人行為,處罰決定以證監會公告為準,華僑城集團將依規對其進行處理。”

而陽光股份於21日發佈公告稱,證監會發佈會所處罰的內幕交易人龍英系公司2017年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對手方京基集團有限公司高管,龍英本人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係過去及現在均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屬企業任職;與本公司、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不存在關聯關係。龍英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本公司股票的行為,與本公司無關,公司在內幕信息敏感期間內對上述行為並不知情。本公司按照《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截止目前,本公司未有任何人員因涉及內幕交易被證監會通報處罰,公司本身亦不存在內幕交易行為。

證監會強調,內幕交易違法行為是毒瘤,嚴重侵蝕資本市場健康肌體,嚴重損害證券市場“三公”原則,侵害廣大投資者對上市公司信息的知情權,必須予以堅決打擊。

<strong>華僑城兩次收購相繼落空

事實上,上述提到的華僑城兩宗投資收購案尚未落地。

2017年6月,華僑城與西安市政府簽訂全面戰略合作協議,預計總投資約2380億元。根據規劃,華僑城的投資涵蓋西安很多可開發的歷史遺址,涉及西安兩家文旅上市平臺相關業務板塊。

彼時,華僑城西部投資擬通過增資擴股、股份轉讓的形式“入主”曲江文旅、西安飲食兩家陝西上市公司,併成為這兩家公司的控股股東。

據曲江文旅公告顯示,華僑城西部投資有限公司擬以增資控股方式,取得曲江文旅間接控股股東51%的股份。增資完成後,曲江文旅實際控制人將由西安曲江新區管委會變更為國務院國資委。

西安飲食發佈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西旅集團擬將其持有的7485.84萬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5%)轉讓給華僑城集團,同時將持有的3014.16萬股股份(佔總股本的6.04%)的表決權、提案權及參加股東大會的權利授權給華僑城集團。上述轉讓及授權完成後,華僑城集團將成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國務院國資委將成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2018年5月30日晚間,曲江文旅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西安曲江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與西安曲江新區管理委員會、華僑城集團有限公司、華僑城西部投資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簽訂的《終止協議》。

終止收購公告中提到,由於增資擴股項目涉及的評估報告和曲江文投的審計報告到2018年5月底失效,各方繼續審批進行的重新評估如按原程序上報,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審批具有重大不確定性,使得協議終止。

去年7月,西安市政府決定將西旅集團100%的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至曲江管委會名下,無償劃轉完成後,西安飲食的實際控制人由西安市國資委變更為曲江管委會,曲江管委會將通過西旅集團間接控制西安飲食32.92%權益。

今年1月1日, 西安飲食一紙收購書宣佈華僑城收購案再次遇挫。收購報告書顯示,經西安市政府批准,西安市政府擬將授權西安市國資委所持有的西安旅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100%的國有股權無償劃轉至曲江管委會名下,無償劃轉完成後,西安飲食實際控制人將由西安市國資委變更為曲江管委會。

據華僑城三季報顯示,公司前三季度營業收入24,550,305,573.39元,同比增加26.75%,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5,090,205,307.63元,同比增加7.6%。

除了上述案件外,證監會還對“現代製藥”、“華聞傳媒”、“*ST獅頭”及“順網科技”等案件進行了處罰。 (許維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