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夜險”走紅!還有這些千奇百怪的奇葩保險

近日,平安保險推出一款名為“熬夜險”的產品在朋友圈小範圍走紅。

之所以稱作小範圍走紅,是因它還沒火到爹媽轉發、微商矚目的程度。但對於業績壓力山大的金融從業者、加班是常態的互聯網民工、趕著交稿的媒體人士而言,“熬夜險”可謂扎心。

來!讓我們笑對生死,瞭解一下。

平安熬夜險價格目前每份為27.5元,微信端產品詳情顯示,截至截稿時平安熬夜險已售出超過9800份。

平安熬夜險保險責任包括三塊,分別是猝死疾病保障、意外傷害身故和殘疾以及救護車車費保險金,保險期限1年。保額上,前兩者均為20萬元,後者為500元。

本質上這是一款將猝死疾病險、個人意外傷害險、救護車費用補償險組合打包再出售的產品,然後取了個非常時髦的名字。

在這裡需要解釋一下,雖然同樣是死,但在保險產品中,意外身故和猝死屬於兩個不同的責任。

因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觀事件致死的屬於意外傷害身故和殘疾險範疇,而在表面健康的情況下因潛在疾病、機能障礙或其他原因在出現症狀後24小時內發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則由猝死險負責。

舉個例子,被雷劈死和熬夜熬死都很突然,但二者應分屬不同責任,“一死了之”在保險界並不適用。平安熬夜險將二者打包整合,屬於對保險產品的再設計。

相比“熬夜險”背後的打包邏輯,取名才是其走紅更重要的原因。“熬夜險”顯然要比諸如“事故險”、“猝死險”更能引起共鳴,特別是在現代職場中。

平安熬夜險對參保對象的年齡限定為18-60週歲,幾乎貫穿一個人的職業生涯。當然,精算師們也對參保職業做了限定,僅限1-3類職業購買。一般來說1-3類職業危險性較小,比如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一般企業、事業單位等。

零壹財經注意到,除了所謂“熬夜險“,近年來保險行業出現過不少類似的奇葩險種。比如:

戀愛險

2017年2月14日情人節,一款由安心保險提供的“戀愛保險”上線。根據保金不同,“戀愛保險”可分3個等級。從購買日起3年後,到13年內任意一天,投保人與指定心上人首次領取結婚證,即可領取結婚祝福金。保金99/297/495元祝福金分別為1999/5997/9995元。除了安心保險,中國人壽、太平財險也都曾推出過類似保險。

熊孩子險

近幾年,市面上陸續出現了不少針對監護人責任的保險產品,江湖人稱“熊孩子險”。在一些特定時期,比如寒暑假、春節等,“熊孩子險”頗受歡迎。該險可解釋為當被保險人(父母)的監護對象(孩子)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時,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來負責賠償。各家保險公司在投保規則、保期、責任免除條款、價格等略有不同。

世界盃看球險

在今年俄羅斯世界盃期間,為順應這個暴飲暴食的時期,眾安保險推出“吃貨險”。其本質是一款急性腸胃炎健康保險,保費3元,保險期限為30天。在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因確診患急性腸胃炎疾病導致的身故,保險公司將按保險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10000元,“吃貨險”在春節較受歡迎。華夏人壽則推出“看球折騰險”,並表示在國內看球,還是在國外看球,一旦遭遇意外傷害,就能賠償。看似應景,但世界盃期間的看球險,實際還是離不開意外身故、殘疾、醫療等分類。

扶老人險

在2013年前後,全國多地出現扶摔倒老人遭訛詐的新聞,隨後便有保險公司推出相應的扶老人險。2015年10月,華安財險在支付寶上推出此類險種引起熱議。用戶需支付3元就能享受一年期的“扶老人險”,期間最高可獲得2萬元的法律訴訟費用,並提供全年的法律諮詢服務。與其類似的還有老人摔倒險,比如陽光曾為50-75歲的老人推出一款老人骨折保險,保費80元,意外骨折保險金10000元。

霧霾險

2014年,中國人保財險在其官網正式上線霧霾險。只要連續5日空氣汙染指數監控大於300,保險公司將給付1800元汙染津貼。據悉該保險的保障範圍主要體現在兩方面:第一,只要連續5日空氣汙染指數監控大於300,將一次性給付汙染津貼,最高達300元。第二,對被保險人在保障期間因霧霾致病住院給予住院補貼,最高達1500元,該保險保障人群年齡為10至50週歲,保費從78元至138元不等。

除了上述種種,奇葩險種還有諸如燃氣中毒險、水暖管爆裂險、兒童疫苗險、防小三險、搖號險等等諸多好手。值得一提的是,奇葩險並非國內獨有。比如對特定身體某個部位投設保險的身體部位險,又如在英國出現的銀婚愛情保險。

奇葩歸奇葩,不過它們還是有一定共同點:單份價格普遍較低;發生賠付概率偏低;具備一定時間相關:比如春節、暑假等;具備一定事件相關:比如老人訛錢、環境汙染等。

中國人壽廣州分公司一位內訓師告訴零壹財經,這些產品的出現一方面是這些年保險業精細化運作、產品創新的體現,另一方面則是謀求營銷效果。畢竟價格偏低,奇葩險種並不能帶來多大的銷售額。

關於推出奇葩險,還要考慮監管因素。保監會(尚未與銀監會合並)於2016年12月30日印發的《財產保險公司保險產品開發指引》明確指出,保險公司不得開發對保險標的不具有法律上承認合法利益、無實質內容意義、炒作概念的噱頭性產品等8類產品。在產品的名字上不得使用低俗、不雅、具有炒作性質的詞彙,個性化稱號字數不得超過10個字。

最後,我們還需要警惕個別打著創新旗號,推出了一些不符合保險原理的產品。早在2015年,“貼條險”、“跌停險”等所謂互聯網保險產品遭保監會點名警告叫停,此外高溫險、霧霾險等具有博彩性質,繼續被監管叫停。保險不是風險對沖工具,保險更不是賭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