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活方式的改變
支付寶、微信已經成為了許多人的消費方式之一
甚至連路邊賣烤紅薯、煎餅果子的大爺、大媽們也都開通了支付寶、微信支付功能
那麼一不小心支付寶、微信被他人給盜刷了怎麼辦呢?
實踐生活中主要有三種方式
一是直接竊取支付寶、微信賬號錢包內的零錢的方式實施犯罪
一般這路情況下,行為人的行為構成是的盜竊罪
犯罪分子一般都是通過修改別人的支付寶、微信賬戶密碼的方式
從而實盜刷的目的
因此這是一種盜竊行為
二是通過支付寶、微信賬號來竊取已經綁定的信用卡內資金的情況
犯罪分子只是輸入了支付密碼從而達到支取信用卡資金
支付密碼不是銀行卡密碼
通過該公司之前和銀行綁定信用卡時的協議,信用卡自然發生支付
因此這樣屬於擅自冒用他人的支付寶賬戶或微信賬號的情形
此過程中銀行不存在錯誤的認識
因此屬於盜竊行為
三是通過掌握他人手機微信賬號重新綁定他人信用卡或修改已經綁定信用卡的關鍵指令,盜刷他人信用卡內的資金
通過支付寶或或者微信賬戶對他人的信用卡進行重新綁定
對原先已經綁定的信用卡管理
應當以信用卡詐騙進行認定需要 注意的是這種行為不僅侵犯了銀行的信用卡管理秩序
而且同時侵犯了他人的財產
因此在進行處罰時要比盜竊罪重
但日一般盜竊罪的起刑點是2000元以上
但是信用卡詐騙一般是5000元以上
如何平衡法律上的衝突
是一個值的研究的問題
如某人通過修改重新綁定他人信用卡的方式進行盜刷支付寶或微信,數額為3000元,那麼如果根據信用卡盜竊罪立案標準,數額為5000元不構成犯罪,而如果以盜竊罪定罪處則構成盜竊罪,這個時候就需要依法辦理的前提下發揮出辦案人員的智慧,如何更好地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
大家覺得應該怎麼做合適呢?
閱讀更多 著法微言 的文章